一曲书斋 - 其他小说 - 恶魔铃铛(全)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65

分卷阅读65

    对视一眼,还是不太明白姑娘这话的意思,或者是说不敢相信姑娘这话里的意思。洪和若妍此时也扭过头来看看那十二尊黑布,又看看身边的姑娘。

    姑娘叹了口气,随法神去了,就是死了。这十二名护法在这里守着法神的衣冠冢静坐而死,是希望至死都留在法神身边行护法之职啊。

    二牛听完,忙把刚才指向众护法的指头缩了回来,似乎觉得还不够安全,又迭忙把手握成拳状,由另一只手紧紧地捂住。

    阿福也惴惴不安地和二牛互相看了一眼,忙走上前来,与洪和若妍站在一处。

    姑娘从供桌旁边取出一束香,在香炉里点燃了,用手将燃起的火苗轻轻煽灭。分给众人。二牛、阿福和若妍对着供桌上法神的衣冠冢行三叩首,再上前将手中的香插入供桌上的香樽里。众人叩首完毕,洪跪于供桌前,将香高高擎起举过头顶三叩首,口中道,父亲,不孝孩儿今天来看您了。说罢泪如雨下。

    众人在旁边看得也是眼底发热,鼻子泛酸,心中说不出的滋味。

    哭了一场,洪在二牛和阿福的搀扶下起得身来,扭身向旁边的姑娘深深一辑,嘴里道,有劳姑娘这二十年来为家父守护灵位,洪内心着实感激不尽。

    姑娘忙上前一步,扶起洪道,我为你家父守此灵位并不图什么恩谢,今天看到法神和我家小姐的孩儿终于长大成人,平平安安,相信小姐九泉之下也终于得以安慰了。

    若妍在旁边听了,忍不住问道,这位姐妹,你所讲的你家那位小姐可是当年的魔神。

    姑娘点了点头,这位姑娘说得不错,我家小姐就是当年的魔神啊。

    众人便都是一惊,又一愣,其实,这个姑娘口口声声称洪是自己家小姐的儿子,众人又怎么会联想不到魔神,但观这姑娘年岁,可能还不及洪大,在二十年前又怎么能服侍魔神呢?难不成魔神当年没有死?这个姑娘是近年才开始呆在魔神身边的?

    姑娘看到众人皆一脸惊讶的神情,便把这其中原故猜得了七八分,笑笑道,你们看我有多大的年纪?

    若妍回道,十之七八?

    哈哈。。。。。。姑娘笑得弯下了腰。

    众人便再次困惑地彼此看了一眼。

    良久,姑娘直起了身子,擦了擦眼角的泪花,告诉你们吧,我今年已经三十五岁了,小姐与法神在一起那年,我才十五岁。

    二牛在旁边接了一句,你说你三十五,我还说我四十呢。

    姑娘见众人皆是一脸怀疑,正色道,我说的是实情,小姐离开封魔殿不久,魔尊就去世了,我从封魔殿走了出来,凭当年的记忆来到这静寂岭内,当时我十六岁。现在已经过去了十九个春秋,每每照镜子的时候,自己也是惊诧不已。不仅如此,刚才你们在殿堂内看的到已经死去的十二名法神护法,我是用黑布罩着,如果揭下那层黑布,他们就像刚刚睡去一般,二十个春秋过去了,他们的躯体没有丝毫腐烂迹象。这也许就是静寂岭内的独特之处吧。

    众人听罢,自是唏嘘不已,说话间就已回到了那座篱笆小院。再次于屋中坐定,沏罢茶盏,洪便急切道,姑娘。。。。。。又觉不妥,马上改口道,姑姑,愿听姑姑把当年父母之间故事细细道来。

    姑娘喝了口茶,长出了口气。二十年了,这些,你也该知道了。

    第四十七节师父辞世

    仇记自从被冠名为法神以来,至今已有近六年了。这近六年的时间里,仇记在巨赞法师府中深居简出,除了以往的研习法学外,更加了一门仪态风度的学科,由巨赞法师亲身示例,授以礼教。巨赞法师已有八十高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除了每日督促仇记用心在这礼学上外,府中上下已是什么都不再过问,都由管家老云一手cao持。

    仇记共有六位师兄弟,自己排行老三。六位师兄弟中的老二和老五已在先前的第七次会战中死于乱军之中。老大现在在比奇皇宫任国家护法之职,老四,老六和老疙瘩便都在老大身边,大树底下好乘凉,甚是风光。

    师兄弟们都在外面逍遥自在,乐哉悠哉,自己却得日日闷在府中,还要学一些跟法学扯不上半点关系的儒人的言谈举止,真是,真是枉费我青春年少,大好时光啊。仇记心里不快,脸上怎么想装也瞒不过巨赞法师,巨赞法师微微一笑,记儿,又在怨怪师父了?

    徒儿不敢。仇记忙回道。

    呵呵,记儿,你要知道,现在你已身为法神,法师界的领袖,法神这个职位在此之前还一直没有人荣冠过,你的身份属于开天鼻祖,只有来者,但无古人啊。作为法师界的第一任公认领袖,你必须做出一个楷模来,让后来者有得效仿。要彻底抛下以往的作风,放浪不羁,无拘无束,这些都是万万要不得的。现在的你时时刻刻都要注意个人言行举止,免得一时不慎,怡笑大方啊。

    徒儿知道了。仇记瓮声瓮气地回道,心想,早知这样,何必当初。若不是在阵前显威风放了几道自创的狂雷咒,自己现在说不定在哪游山玩水呢。

    巨赞法师听出仇记心中的怏怏之态,也不点破他,笑了笑,重新拿起放在茶桌上的,记儿,再背一段御子的词句。

    御子曰:庶子不受唾嗟之物。。。。。。

    然而,生老病死,新旧更迭,万物法则,实难违令。

    仇记三十一岁这年,巨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