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书斋 - 其他小说 - 何者为卿狂(全)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1

分卷阅读51

    抱信心,还是半信半疑地右转朝马圈走去。

    游牧民族主要以放牧牛羊马等家畜为生,部族扩大阶级分明以后,也会开始在族长的分配下做些特有的营生,比如季节性地挖冬虫夏草、驯养海东青猎食或贩卖给关内的贵族、宫廷等等,塞外民族本就狂放不羁,不甘受制于朝廷,经过部族合并征战后,与朝廷崇文弃武的奢靡之风相比,兵力逐日强盛。

    草原入夜,也往往是狼群猎食的大好时机,为了保护好马匹不受攻击,人们一般会用尖锐的长木桩在毡房不远处围起来,还会派人点火守夜。

    前方火堆边坐着个人,是不是拿火拨子拨一下火堆,加点干柴,她眯眼一看,冷冷的脸,俊美却仍有几分稚气,可不就是阿煜!

    她站在一边正犹豫着怎么开口,阿煜已经发现了她,眉毛一挑,听不出语气里的情绪:“大晚上的,你跑出来做什么?”

    “我……来谢谢你的照顾。”她三步并两步小跑过去,看着他有些疑惑的表情,道:“还有,对不起,我不该……真的对不起,少主。”

    他仿佛没有预计到如此坦诚的答案,蓦地睁大了眼,为了维持沉稳又连忙收敛情绪,不自然地抿了抿薄唇,侧过头去不看她,“你又不是我的族人,叫什么少主。”

    “那我叫你什么?”这么说他是接受了自己的道歉咯?呵呵,别扭的孩子还是很善良的。

    他白她一眼,“阿煜。”这女人什么记性啊。

    “哈,我就叫你阿煜好了。”夜融雪笑开了,眼波流转,在火光映衬下柔和如月华。“你十四岁,我比你大三岁多,可要叫我jiejie噢。”

    “就你这样还jiejie呢,我不叫。”他喟叹一声,朝火里添了些木柴,金色火舌噼啪作响。他挑衅地上下打量一圈,“身材像个纸片,一点看头都没有,哪像十七八岁的女人。”

    “你瞎嘀咕什么?!”她可是听得清清楚楚,小毛孩也这么早熟,还评判起女人的身材来了!游牧民族大多接近欧罗巴人种,轮廓深邃、体形高大健美不说,连女性也发育得好,圆肩峰乳翘臀长腿的……切,她纸片人就纸片人嘛,得罪谁了。

    “哈哈哈——”他瞥见她不服气暗自嘟囔的表情,傻里傻气的,忍不住笑了出来。清朗肆意的笑声回荡在夜晚的草原上,格外清晰。

    自从醒过来以后,她只见过阿煜冷凝的脸,刺猬似的嘲讽和不符合年龄的深沉,这样坦率的、开朗的笑容,是她第一次看见。火光照耀下越发性感的蜜色肌肤,深邃的眉眼,腰间一把银色月牙匕首,此刻倒影在她瞳孔里的,是一个纯然的、直率的塞外异族少年。

    “你怎么一直盯着我瞧?”难不成冻傻了?“我都报了身家姓名了,你呢?”

    她愣了愣,复又笑道:“你叫我小雪好了。”

    阿煜知道她没说真名或是全名,却也不在意,也露齿一笑,“好,就叫你小雪。”

    然后,他便问了她的事情,从哪里来、做了什么、怎么回去,可她的回答却让他皱起眉头。“你说你不是人?因为一颗珠子到了这里?我从未听过这种事!”明明是好端端的人,怎么又说自己不是人呢?莫非是珠子有什么妙用?

    夜融雪寂寥地笑笑,知道他无法理解她的话,这些经历说出去只怕也没有别人会相信,肯定觉得是她胡言乱语。她解释道:“中原有个说法,人有三魂六魄,人死如灯灭,可魂魄还是在的,然后就随勾魂使走一遭地府,罪孽善行,自有定论。而后转世投胎,谁都要走奈何桥,喝一碗孟婆汤,忘却前尘旧事再世为人。”

    “那你……你已经死了?”他的心突突地急跳,自己也不明白在担心些什么。

    直到她摇摇头,他才暗暗松了口气。她只道:“魂珠能让人魂魄离体,去向要去的地方,时限一到,魂魄便会回到身体去。可我偏忘了禁忌,回了头,魂魄也就莫名落到这里来。可依现在看,你们却都能看见我,倒是奇怪了。”

    “那你只要回到你的身体里去不就行了?”

    “我也这么想,但这里离都城不知几千里远。”而且现在也不知在什么时候。“现在是几年了?哪个皇帝临朝?”

    阿煜哼了哼,耳上的小金环轻摇摆动,“任它哪个皇帝,也和我族无关。”朝廷对外族素来实施高压政策,强迫各族每年缴纳大批牛羊山珍等贡品,他年年跟着父亲入朝参拜,便知关外各族对朝廷早已恨之入骨,势如水火了。

    “知道了知道了,我说就是了,现在是嘉佑二十五年,皇帝是先帝在位时的太子。”

    太子?她记得,当今圣上是承宁一母同胞的亲哥哥,是第九皇子,继位前并不是太子呀,承宁是当朝的十二皇子……她模模糊糊地感应到事情不妙,“那十二皇子呢?十二皇子不是被册封辽阳王吗?”

    阿煜神色复杂地看了一眼她急切的脸,道:“你越说我越糊涂了,华芷宫淑妃的九皇子才刚出生,哪里来的什么十二皇子啊什么王的?”

    她这才彻彻底底地失望了,心底暗呼:原来自己又沦落到另一个时空来了。新皇登基,改年号泰元,十二皇子承宁受封辽阳王,名动京城,天下哪有人不知道?如此算来,现在她竟然回到了二十五年前?!

    “你怎么了?”他摇摇她的肩膀,见她呆住了一般没有反应。

    “没、没事。”根本就是出大事了,她要怎么回去?如果回不去,身体成了活死人,那是不是也总有一天要魂飞魄散?她强打精神,靠近火堆坐了坐没有说话。

    他也沉默,拿下腰间的匕首冲着光擦拭,眼底的浓重幽深被闪耀的银光划破。

    夜色加深,每个毡

    子都亮起昏黄的油灯,小小的光晕透过时而掀起的门帘悄然透出来,那不大的空间便是一个家,有父亲,有母亲,有孩子。

    她正要说些什么,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处在中心的一座大毡房外,一个强壮的中年男人和迎出来的妻子相遇,眉目间有夫妻多年的无言默契,让那男人强势威严的面貌稍有柔和;两个半大的孩子也蹦跳着钻出来围在父亲身边,边跳边闹地说着话,男人嘴边漾起淡淡的慈爱笑容。看到这里,他只觉得被那笑容刺痛了眼,遂淡然地别过头去。

    “我闷得慌,阿煜你陪我说说话吧。”她没有错认他眼中隐藏的哀伤和渴望,少年沉默的伤口让她害怕。

    “说什么。”他语气冷凝,但却没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意思。

    她尝试绕开低气压圈子聊天,“你们族里几岁嫁娶?你是少主,奉上的美女应该不少吧?”

    他瞥了她一眼,已经猜到她的意图,还是不紧不慢地说道:“十三四岁就可以成婚了,我……有一个未婚妻,是族里去年定下的。你问这些做什么,准备留下来做我的二夫人?”

    “去!谁做你的二夫人,想得美你。”她被打趣得红了红脸,他戏谑的眼光落在她脸上。

    “你不要白不要,我可是抢手货,想嫁我的女人都排到关内去了。”他自大地扬眉笑了,“你呀,麻烦先回到关内排队去。”两人一阵笑闹,拉来掐去的孩子一样乐开了。

    直到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地坐回原位,轻哈了口气,见她冷他不作声地加了几块柴禾,让火烧旺些。他静静地盯着前方的炊烟灯火,沉下声音说道:“刚才是我父亲、二娘,还有弟弟和meimei,他们四人住在一个帐子里。”

    她没有插话,耳边也没有小金钟在草堆里鸣叫的声音,她知道,他在诉说一些从没有告诉过别人的往事,尘封的记忆。

    “我娘十三岁时已是江南有名的才貌双全的女子,十五岁夏天入宫选秀,秋天便被赐给了我父亲。那时父亲入朝上贡,因送了一匹极好的汗血宝马,皇帝很高兴,问他喜欢什么,他便求皇帝把娘赐给了他。然后,娘跟他回来,不到半年就怀上了我。父亲对她很好,可她一点也不快乐,生了我以后越来越瘦,总是一个人待着,身体也不好。她很温柔,很疼我,却始终不能适应草原和部族的生活,也不懂他们的语言,我四岁那年她得了场急病,没撑过去就死了。我七岁的时候,父亲娶了族里大户的女人,也就是我二娘,有了弟弟meimei两个孩子。我八岁时已一个人住了,他们过得融洽,一家人住一个毡子里……很好的。”

    一家人?对他来说是不是很生疏的词语呢,他已经把他们归类成一个完美的家庭,自己却默默地徘徊在这个小圈子外,蜷缩着保护幼小的自己,鼓励自己没有爱也要活下去。

    “一个混有外族血统的人居然被任命为下一任的族长,管理草原上最大最强的部族,那些有资历的大人自然恨我恨得牙痒痒,盼着我哪天消失了最好。他们表面恭敬,背地白眼,每分每秒都在等我做错事露出马脚。这就是我——赫图瓦族的少主的生活,现在你明白了么?”

    “你、你好厉害——”他不痛不痒似的说出自己的故事,三言两语描述了十四年的人生。她心酸得难受,多想回到过去拥抱幼年的他,细细望向他的眼角,一滴泪也没有,其实,最痛的人根本流不出眼泪。

    他扭过头来冲她笑了笑,从衣服里摸出一个柔软的碧绿绫布帕子递给她,“喂,我好歹也是个少主,你怎么能听我说话听得眼泪鼻涕一起流啊?!喏,快擦擦。”

    她傻傻接过,面对着坦然骄傲的他反而无所适从,凑在脸上胡乱擦了一通,“很晚了,我先回去睡。这个……明天洗好了还给你。”

    “你先回去吧,过会儿会有人来接我的班。”他嘴角微微上扬,摆摆手,又恢复了那冷然的模样,眼睛里却多了几分轻松惬意。

    夜融雪点点头,转身跑了几步又回头,看见他的眼睛在黑夜里还是那么灿然晶亮。她想了想,笑问:“我问你一个问题,阿煜。你说,积雪融化以后会变成什么?”

    “变成水。”这也要问,真是个怪女人。

    闻言,她脸上绽出大大的笑容,脸上被风吹得红扑扑的,没来由地让他心间一暖。

    “傻瓜,雪融化以后,当然是变成春天啊!”

    他注视着她的身影消失在一座座洁白的毡子围出的小路上,竟然说不出一句话来。黑发于夜风中飞扬,胸臆之间霎时被什么填满,温暖得像是在亲人的怀抱里,这种温暖在这样寒冷的黑夜里愈发显得弥足珍贵,就像小时候在迁徙途中看到的路边的黄色小花,那么小那么瘦弱,却在辽阔的碧野上盛放出生命的喜悦。

    “小雪,要是我……早些认识你就好了。”

    碧云天下

    “小雪她不是坏人。”胡服少年下意识避开坐在主帐中正位男人的目光,淡淡地解释。

    每五日在主帐里都举办晨会,族里有资历的大人们都聚集在这里讨论事务。坐在上方主位的是阿煜的父亲巴尔思,孔武有力的体格,国字脸上一对虎目炯炯有神。他作为族长,要保护族人安居乐业,族内各种动态都了如指掌,自然也知道了三天前赫图瓦族少主捡回来一个昏迷外族女人的事情,所以散会后便把他叫到帐内询问。

    他听到自己的儿子这么说,眯了眯眼,道:“阿煜,你对于好人坏人的划分还不清楚。”

    “她只不过是一个过客,什么都不懂,不会有什么威胁的。”他辩解道,想起昨天两人兴致勃勃地跑马,她几乎是用

    崇拜的目光看他,殊不知草原上的孩子大小就是在马背上长大的,骑术肯定在行;然后又好奇地拉着他去给羊挤奶,两眼放光的说“营养价值和蛋白质都比牛奶高”之类听不懂的怪话;吃完饭她学他说话,发音活像是醉汉在说梦话……她确实是个怪女人,但也很有趣。

    思及此,他不自觉地笑了,嘴边露出两个浅浅的小梨窝。

    巴尔思摇了摇头,“我今天早上找她谈了一会儿,看起来虽不可疑,可她连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都不知道,也没有要寻的人。好端端的一个外族女人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长子阿煜虽然是个倔强不服输的孩子,但却意外地善良,作为一族的少主,却不知是不是全然的好处。

    阿煜转过头来,读懂父亲眉间的防备,突然问道:“重点是她是外族人吧?外族二字就那么可怕,值得一而再、再而三成为被攻击的焦点?”

    “阿煜,你是我族的少主,你要明白……”

    “明白,我都明白!”他的眼睛黯了,嘴角浮出一道讥讽的弧度,“外族女人在这里永远是一个异类,是所有灾难的根源,因此不得善终对不对?我早该明白的,十年前就应该明白。母亲再好也不过是外族人,没有资格被接纳、被尊重,直到死都孤零零的,所以生下来不纯血统的孩子能当上少主,理应每日感恩戴德、兢兢业业了。”

    他想起自己的母亲,温柔的、慈爱的笑脸,十年的光景已让脑海中的音容模糊起来。如今,她的人生在这遥远的北地只消寥寥两笔便可望尽,可是,有谁真正心疼她思念她,又有谁愿意听呢?

    中年男子轻轻一叹,像是怕惊扰了沉眠的往事,眼神也随之暗淡。他抚额低语:“我知道,你还在恨我,或者说从没原谅过我,我不敢请求你的宽恕……只是惟有这件事,关系到大家的生活,你要想清楚。”

    少年骄傲的唇微微颤了颤,似要牵动几缕笑意,眼底却是孤独。

    “那么,我要说的,也已经说完了。”说罢扬起帘子,头也不回地快步离去。

    他的父亲在他离开后依然注视着门帘,又仿佛目光已穿过门帘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