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书斋 - 言情小说 - 厨神影后的红包群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4

分卷阅读34

    安密破涕为笑。

之后少年被经纪人强行拉走。

再见到就是两年后,少年组合与少女组合,一起参加一个节目。二十个个少女挤在后台,那个少年,一下子就认出了安密。

他说:“那天我本来还有话要说,但是经纪人把我拉走了。”

安密点头微笑。她知道,她还知道少年因为擅自下车,被禁足了一个星期。

除了练习任务之外,安密每天都在偷偷的关注着少年的动态。她是他的小迷妹。

那年安密十五岁。少年十七岁。

那天的节目,安密笑呵呵的说:“我最喜欢的组合成员是年纪最小的那位小哥哥。”

主持人随藤摸瓜,问少年:“你们?你最喜欢哪个meimei。”

“就这个meimei啊。”少年也笑着答。

然后,两个团体立刻被媒体大批早恋。安密与少年被拉出来澄清。场面很像批/斗会。

几年的时间,演一出人间通俗悲喜剧。少年十九岁,少年先天性心脏病发作。少年未发病之前,安密把指环送给少年。

“小哥哥,你可不可以等我到二十岁。”安密语气软软的。

公司规定,组合成员到了二十岁就可以恋爱了。

三年时间而已。最终没等到。

三年后,少年组合已经单飞。女子组合成为国内第一。

尘封的记忆,安密都以为自己忘记了。如今还能见到自己的小哥哥。安密的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

又见到了,她以为再也见不到的小哥哥。

又见到了,活生生的小哥哥。感激,激动,所有复杂的情绪不断地涌上安密的心头。

不管怎么样,见到了,见到了就好。

他长大了,个子变高了,手指变长了,指环戴不下的吧。他把指环挂在项链上,他还记得她吗?他还记得那个约定吗?

如今她已经二十岁了,他还记得吗?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比较短,算是前世今生的一个小解释。

(心脏病啥的比较狗血,可以忽略。反正就是这么一个过程。(笑))

地雷和营养液下章感谢。

大家都在问群主,那个,我给大家说一下……

群主它不一般。

没手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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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看到有评论说雷,改了一下题目。

这章其实算过度章,后面就恢复原来风格了

么么~

第27章群主:二哈(修)

安密深深的望着男生的眼睛,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不要哭,你的电影很好看。”男生为安密擦去眼泪。

“嗯。”安密含泪点头。他的声音比以前清透了许多。和所有的男孩一样,青春期里他的声音是闷闷的。闷闷的也好听。

“我要走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男生说。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走?你要去哪里?”安密含着眼泪,喃喃的问。

“因为我的生命值很弱,还没有超越位面的能力。我必须要回去,不然我会消失的。”男生说。

“我本来已经死了,再不应该存在这个世界上。我只可以用名气来换取生命力。无论是在哪个位面,只有在有名气的位面,才能存活。不然我就会死去。”

男生语气温柔的解释。

安密却听得害怕。

所有生命力都是靠名气支撑的,所以他才那么努力的工作。

可是,他还是用百分之五的名气换走安密的□□。

那不是单纯的名气,那是他的生命。

安密泪崩,为什么,为什么他要对她这么好。如果需要他牺牲这么多,那安密不要,什么都不要。

“但是我也重生了,我可以好好的活着,你为什么不可以?”安密含着泪问。她觉得命运对他不公平。

“这是我的宿命……”他说。

“那你要红,很红很红,比任何人都要红。”安密哭着说。她想他活着。

“我会红的,很红很红。不要哭,我不想你哭。”男生仍然为安密擦眼泪。

忽然觉得不对劲,安密抓起男生的手。她看到他的手心里有几个字:“我去看了她的电影,很开心。”

“这是什么?你为什么要写在手心里。”安密惊恐的问。

她了解他,他说,如果怕忘了就写在手心里。因为手心代表心灵。但是他一次都没有试过,因为他什么都不会忘记。

但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一定要写上!这其中一定有什么可怕的原因,安密不知道。

“没什么。”男生缩了缩手。

他就是这样的人,无论发生什么都想让人担心。

“我会忘记你来过吗?”安密眼泪汪汪的问。这是安密猜测的,最坏的结果。

男生点头。

“我永远不会忘记你的。”男生笑着摸了摸安密的头。

但是他会忘记写两个小时,同时这两个小时里,见过他的人也会忘记他。

安密揉了几下眼睛,启动技能,眼泪瞬间就干了。

“没关系呀。”安密强挤出一个笑容:“我们还在一群里,是不是,我还是可以找你聊天,是不是,人气小鲜rou哥哥。”

这么久了,她居然没有猜到,“人气小鲜rou”就是他喜欢的小哥哥。然而在几分钟之后,她又会忘记这件事情。

“我会尽全力守护你的。”他柔声说。

安密笑着点头。想给他看自己最漂亮的样子。

“时间到了,我要回去了。”男生说。

“你等等。”安密焦急的说,等我五秒钟,就五秒钟。

安密急忙的从包里掏出一只笔,在男生手心上快速写上四个字:“我喜欢你。”

男生渐渐的变淡的,他是用这种方式离开的。

安密快速的用笔在自己的手心写字。

“我喜欢人气——”

尽可能的减少字数,还是没写完,随着男生的消失,安密的记忆也散了……



“我喜欢人气?”安密看着手心里的字。这是自己什么时候写的,一点也想不起来了。

喜欢人气?什么时候写的。难道自己这么想红?那也不必写在手心里吧。

安密揉了揉头发,看过电影还是要回家吃饭。喜欢人气,更喜欢大闸蟹,嘻嘻。

曾经有人和她说,重要的事要记在手心里。可是那人也不在了,安密曾经在手心写:“要一直一起啊。”

不是也没用吗?算了吧,没那么多重要的事情。

电影中,舞女咪咪要阿飞收好自己的电话号码。

这段情节已记不太清,模模糊糊的记得,阿飞回答的大概是:“号码丢了,那就是人也可以丢了。”

反正拥有的,最后都会消失,何必多此一举,真是麻烦。

有的吃就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