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书斋 - 经典小说 - 公主的小娇奴(NPH,男生子)在线阅读 - 把和亲王子调教成小贱猫

把和亲王子调教成小贱猫

    

把和亲王子调教成小贱猫



    此事之后,梅谢真切地认识到温雅就是偏爱这个周国的太子,因此对雨沐畏惧起来。

    正好休沐日过后雨沐也要上朝,梅谢就等他走后才出屋。可这样虽然不会遇上太子,但也同样失了早上见到温雅的机会,还是令人苦恼的。

    青荬不知道他这心思,只是因为长姊吩咐他教梅谢王子周语,便尽心尽力地教。又因为之前梅谢装作学不会的样子,青荬还提早去叫他。

    梅谢为了讨好温雅,耐着性子认真学了两天,而且进度还颇为可观。

    青荬以为他是开窍了,高兴地取了认字本教他学字。然而梅谢看了看,觉得这都不是他想学的。

    “小郡王,你能教点更实用的吗?”梅谢直接问。

    青荬问:“什么更实用的?”

    “比如……”梅谢仔细回忆了一下,“‘小贱奴’是什么意思?”

    青荬的脸颊立刻浮起粉色,支支吾吾道:“那……那不是你现在该学的!”

    “为什么?”梅谢不服气,“是我不该学,还是你不舍得教呢?”

    “那、那真不是什么值得学的东西。”青荬退一步道,“你若是想学如何与长姊相处,我可以教你别的。”

    “不要别的,你就告诉我,‘小贱奴’是什么意思?”梅谢抓着这个词不放。

    青荬没有办法,又对那词的含义羞于启齿,只好含混地讲了用法:“那个词……就是……床笫之欢时的……的爱称。”

    “哦,我懂了。”梅谢打量了他一眼,不得不承认这小郡王长得很漂亮,怪不得妻君会喜欢。但他梅谢也不差嘛,而且温雅在第一次弄了他之后,紧接着第二天又来弄他,说明他还是很有魅力的。

    于是在到公主府主殿用晚膳时,梅谢就迫不及待地向温雅展示了他新学的周语。

    前面的几句都还正常,就是问候监国公主和太子,给监国公主和太子敬茶,然后称赞公主府的饭菜好吃之类。

    温雅见他学得还行,就夸了一句。而后梅谢便高兴地凑过去,用刚学的周语巴巴地问:“殿下,我是您的小贱奴吗?”

    旁边的雨沐险些把茶喷出来,而温雅看了眼在埋头装作专心吃饭的青荬,并没有纠正而是抬手捏了捏梅谢蜜色的脸颊,故意道:“你若是想,自然可以当我的小贱奴。”

    梅谢立刻点头,一双莹绿的杏眼闪烁着雀跃。

    而温雅只是轻笑道:“跪下。”

    这个词之前她说过,因此梅谢听得懂。虽然对于要再度在那周国太子面前屈服而有些不快,梅谢还是立刻跪下了,努力展现出自己的乖巧,要在竞争对手面前争夺妻君的宠爱。

    温雅把脚从木屐里抽出来,伸到梅谢面前。梅谢本以为这是命令自己为她按摩,却没想到那只脚直接伸进了他怀里,隔着衣物在梅谢胸前踩着,小巧的脚趾轻而易举地找到他那处敏感的乳首。

    梅谢在马车里见识过了温雅在他面前玩弄那小郡王,此时更害怕她就这样公开地玩弄自己,忍不住往旁边躲了一下。

    温雅抬脚踢到他脸上,直把那小王子踢得偏过头去,但听语气却只是戏谑:“小贱奴还敢拒绝主人,是不是想讨打?”

    梅谢原以为温雅会拿鞭子抽他,正怕着却发现她并没有生气,顿时心里充满了希望。他也听不懂周语,只知道把温雅伸过来的脚重新抱在怀里,用娇嫩的脸颊蹭着她的小腿。

    这副毫无仪态的亲昵模样,不像是调教好的小奴,倒像是只寻求主人怜爱的宠物。况且这夕国的小王子一开始对温雅怒颜相向,被绑起来骑过之后却才变得乖了,还真像只需要驯服的野生小动物。

    “听不懂人话的还做不得小奴,你还是当只猫吧。”温雅用脚趾抬起梅谢线条清晰的下颌,对他勾了勾手指,“过来。”

    梅谢仍然听不懂,却也“无师自通”地跪着爬到榻旁,把那张漂亮的小脸放到温雅的腿上。而温雅把手指伸到梅谢的唇边,这夕国的小王子真像只小动物似地,张开红润的唇瓣把她的手指含在口中。

    温雅捏住他柔软的舌尖往外轻扥,梅谢吃痛反射性地要咬下去,然而在关键时刻还是强忍住了,反而讨好地舔了舔她的手指。

    这倒是让温雅有些满意,抽回手摸了摸他头上光泽亮丽的卷发:“真是只小贱猫。”

    梅谢笑得露出了两颗尖尖的虎牙,像是得了什么天大的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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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槽一下,有些古代文真的令人尬到抠出三室一厅……我很理解作者把金手指设定成让主角获得现代工业技术,然而让主角在古代“发明”混凝土?

    同学,你知道为啥成分差不对夯土强度远不如混凝土么,还当场演示用「水泥」制备混凝土……我寻思着一个已经发明了「水泥」的文明,有什么理由没接着发明混凝土,还用得着一个除了金手指啥生产实践经验都没有的小姑娘提出可以把「水泥」和骨料混在一起,古代工匠们才惊叹,哇原来把水泥和那些东西混一起就可以形成混凝土啊!

    不是,你都知道混凝土里有「水泥」了,为什么不直接写发明「水泥」啊???

    (又:我认为不懂建材但要写建材的金手指是合理的,直接一笔带过主角发明了混凝土毫无问题;毕竟按一般人理解,在一个还在使用夯土的时代,“发明混凝土”的意思就是先发明水泥再实现使用水泥为胶结材料的混凝土)

    (另外:如果认真地讨论金手指开出混凝土的价值,很容易发现在广泛使用夯土的时代,使用混凝土砖修筑工程的效率远不如夯土砖;混凝土中的水泥生料需要经过~1300℃高温处理,而这个温度已经和制作铁器相当了,在燃料资源匮乏的时代意味着每多烧一份水泥就少烧一份铁,在战区用水泥混凝土修筑的防御工事是以武器减产为代价的,更不用说在非战区消耗燃料制作水泥等于占用本可以批量制作农具的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