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书斋 - 言情小说 - 开局一把刀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42

分卷阅读142

    “我就留在这里收割稻谷,反正做这个挺容易的,你跑得快,跑个腿吧。”温迪说。

其实收割稻谷并不像她说的这么轻松,可是跑腿确实是黑毛做得比她好,因此按照效率高的分工,自然应该由她收割稻谷,他去搬运藤条筐比较合适。温迪把理由说得很明白,也没遮掩,加上草原这里确实没有危险,黑毛想了想就点头同意了,他说,“好,我先把这些东西带回去,然后带空筐子来,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很快。”

“嗯。”

温迪与他道别,拿着柴刀回到稻田中继续收割。

黑毛说很快,居然真的挺快,她边倒退边收割,才走出十米多,黑毛就带着一堆空筐子回来了。温迪不让他跟自己替换,叫他把自己收割的稻谷带回去,他看她坚持也就没再说什么,照办,跳进稻田里把她收割的稻谷全部都捡出去,装进筐子里,然后将筐子再提回山洞。如此往返,直到下午,天快黑了,温迪也饿了,才跟他一起回家。

到家,温迪抓了一把稻穗,在竹筒上开一个小孔,将稻杆插进去,抓着稻杆一扯把稻穗上的稻谷脱下来,很快就聚积了半碗的分量。然后她将这些稻谷扔进石臼里,用石杵捣,这叫“舂米”,舂了一段时间后,谷壳破碎,米粒一颗颗脱离出来,再将这捧谷壳和米粒的混合物扔进碗里,用水一泡,米粒下沉,谷壳上浮,将水和谷壳倒掉,换两次水就能将谷壳去除,接着再换两次水将米淘洗干净,注入一些清水,以水和米1比1的比例兑好,将碗放进铁箱里蒸。

然后她再起一个火灶,用猪油炒了一个竹笋,竹笋切成片,炒得很香。

等米饭煮好,温迪揭开盖子,香喷喷的白米饭就露了出来。虽然它作为米粒只有一小碗,可一旦蒸熟,大米就会蓬松,胀大,顿时胀成了满满一大木碗的分量。温迪戴上手套把它端出来,挖一半给自己,剩下的都放到黑毛面前。

“这就是米饭?”黑毛紧张地问。

他知道什么是米饭,但是亲眼见到,这是第一次。

黑毛亲身经历了水稻变饭的画面,他亲眼看到,依然觉得神奇。

这简直就是变异!

他小心翼翼用勺子挖了一口饭,陪着笋片放到嘴里嚼:“好吃!”

“不仅好吃还能饱肚子呢。”温迪笑弯了眼。

她上荒岛时,绝对不敢想象,自己竟然能够吃到亲自收割,亲手脱谷煮制的米饭!

所以说,任何时候都不能给自己的未来划一道上限。

没有不可能的事,只要有未来,就有无限可能。

第108章第108日

“哐哐哐!”

一大清早,温迪就在院子里捣东西。

“哐哐哐!”

她伸手从石臼里抓了一把,松开手谷壳混着米粒从空中跌回石臼。

“可以,脱谷完毕。”温迪审视着自己的作品,满意地点点头。

接着就是老一套,用泡水的方式分开谷壳与米粒,谷壳扔掉,米粒留下。

然后她抓了一把豆荚,将绿豆剥出来,洗干净,米粒也淘洗几遍。洗完,她将两样食材带回山洞里,在山洞里的火堆上架起石碗,灌入清水,将绿豆冷水下锅。接着她进柴房搬来了一些木头,添进火灶里,用旺火将石碗里的水烧开,然后在石碗上盖一块木板,转小火闷煮。

黑毛从睡袋里钻出个头,睡眼惺忪地问她在煮什么。

“煮粥啊。”温迪兴奋地说。

“要我帮忙吗?”

“不用,你接着睡,等下还有得你忙呢。”温迪说。

“哦……”黑毛就乖乖地躺回去了,浑然未觉温迪说的最后一句话有多严峻。

绿豆要煮四个竹筒时,她就在这段时间里跑院子里去干活,把昨天带回来的稻穗拿出来脱穗,利用竹筒开的小孔,把稻谷从稻杆上脱下来。因为这些水稻需要长期保存,因此还需要晾晒,晾晒时稻谷比稻穗晒得更快也更通透,不会有所谓死角,因此所有稻穗都得加工处理成稻谷。

而且稻杆也有用处,稻杆就是秸秆,可以加工后作为粗粮喂兔子。

天天做兔子专用口粮,拿自己能吃的东西给它吃温迪也很心疼啊……

谷壳还能喂鸡。

吃一碗饭抵得上平时吃三碗菜,首先饭很好吃,其次吃饭真的很饱肚子,昨晚温迪少见的只吃了一碗笋片就感觉到了“饱”。水稻这种食物实在太好了,以前到处能买还不觉得,经过亲自收割,亲自脱穗,亲自脱粒,亲自蒸煮后温迪才发现水稻是个好玩意,是个有用又珍贵的好玩意。她恨不得给它写三百首赞美诗。

第一首,我与水稻,水稻,啊,我的母亲;它宛如……啊啊啊绿豆熟了!

诗人温迪退场,厨师温迪登场,她飞奔回石碗边,挪走木板,将淘洗干净的大米加入绿豆汤中,再给火灶里添木炭,给火势添了一记猛料,由小火改为中火后,再重新把木板盖上。还得再煮三个竹筒时。她回到院子里,继续给稻谷脱穗。

三个竹筒时后,她再次将木板挪开,碗里的绿豆已经煮得酥烂,米粒开花,粥汤浓稠。

温迪拿了两块蔗糖,碾碎后加入绿豆粥,让高温将糖粒煮到融化,用木勺搅匀,装进两个碗里,这时才把黑毛叫醒,喊他起床吃饭。吃饭!她现在终于能理直气壮说出这个字了,没错,她端着碗里,就是货真价实的白米饭!粥饭的饭!

黑毛不能理解她的兴奋,但他能够理解这碗绿豆粥有多用心。

粥有些烫,得用勺子舀着吃,他一直端着碗,边吹边吃,这个动作无疑很累但他舍不得停。

连温迪这种吃了二十多年米饭的人,几个月不吃,再见都要疯了,何况是黑毛这个从来没吃过米饭的人呢?他第一次吃到用米煮的粥,顿时对这种食材佩服得五体投地,它的口感怎会这么好!而且,大米的本味就有一种甜,越嚼越香,越嚼越甜。

“大米确实是越嚼越甜,但你喝粥会有这种感觉是因为……你嚼到糖了。”温迪泼现实冷水。

“那也是甜,而且我觉得,和蔗糖的甜不一样。我吃到的是米甜,一定是!”

“米甜……下回你别把这两个字连到一起说,你吓得我没胃口了。”温迪苦笑。

黑毛:???

他没理解温迪的笑点,温迪也不想解释,败胃口。

吃完绿豆粥她倒是想到一件事,“米酒好像也挺好喝的……我想想怎么做……”

哎呀,这样一想,她要做的事情还不少呢!

不过今天肯定不能酿酒了,因为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啊?还要出去?”黑毛洗碗的时候听见温迪的嘀咕,惊讶地回头,“去哪?稻田?”

“稻子没收完,去是肯定要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