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书斋 - 言情小说 - 她从末世来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69

分卷阅读169

    距离后面最后一次遇到屯里人已经过去半个小时教程,青梅还在往前走,赵三明忍不住了,上气不接下气地断断续续问:“梅子,咱们这次是要上哪?该不会是要上龙凤山吧?”

说是上龙凤山,现在他们顶多走到了龙凤山刚往上爬的脚根儿略上处。

要用人的脚来比如,那他们现在就是到了脚脖子那里。

青梅站住脚,环顾四周。

这时候,他们已经深入树林,周围都是原始森林里才独有的参天大树,几乎每一棵拿出来一看,都是上百年的。

青梅先回了赵三明的话:“就在附近,我记得有个鹿群会下来过冬。”

到了冬天,山上气温更低,像鹿这样不会冬眠的动物,就会往山脚方向迁徙。

这也是山里村落在冬天里需要警惕食rou猛兽的原因,食草动物都往山脚方向迁徙了,以它们为食的食rou动物自然也会跟着下来。

这样一来,偶尔就会发生猛兽伤人的事。

既然青梅都这么说了,赵三明点点头,明白了,今晚媳妇儿想吃鹿rou了。

赵三明开始琢磨起要怎么做鹿rou才更好吃。

狗子一听是要打鹿这样对他来说比较大的猎物,登时兴奋了,左手摸肩膀上的小弓箭,右手摸腰上的小弹弓,一副不知道该用哪一样武器猎鹿的样子。

对龙凤山,不说每一寸土地都走过,可至少青梅已经完全把这上面的各个族群给摸透了。

特别是像鹿群这样集体生活,身上的rou又忒好吃的动物。

有了目标,三人开始在附近寻摸痕迹。

这一片本身就是鹿群的日常活动范围,要在雪地上寻找到它们的脚印粪便还是很容易的。

三个人摸到一丛灌木后,发现了不远处悠闲站立的七、八头鹿。

而其中,正有三、四只鹿在打架,却并没有用到头上的角,就像是在玩闹,可打得却又挺投入的。

狗子觉得奇怪,想开口问,可又怕被鹿听见了声音逃跑了。

青梅发现了他丢过来的疑惑眼神,却没有开口说话,而是一腿跪地一腿屈膝,保持跪蹲的姿势悄无声息地举起了刚才就握在手上的大弓。

这张弓用了青梅小半年的时间才完成,每一个流程每一个细节都是她精雕细琢完成的。

因为考虑到自己异于常人的臂力,青梅一开始就将弓的张力做到了材料最大的极限。

青梅自己估摸了一下,大概就是六十千克,也就是弓弦上需要挂一百二十斤的重物,才能拉开它。

古代的一石弓,弓的张力也就是三十到六十千克左右。

对于青梅来说,还是太轻了,可对于普通人来说,却连弦都很难拉开,更别说用它去射箭了。

弓的张力这么沉,射出去的箭矢带上的劲道自然大到常人难以想象。

就像现在,赵三明就看见青梅举重若轻地随便一拉弦,一支堪称粗糙的自制木箭就嗖一下,带着重影地射了出去。

几乎是一眨眼的功夫,不远处上一瞬还前面两只蹄子高高抬起梗着脖子跟同伴打架的一头鹿就咚一声倒地。

而那支箭,正正好地从它骨头较硬的左脸颊穿透至右脸颊。

这样的死法,没有流多少血出来,鹿却在瞬间就死亡,是十分省力的手法。

其他鹿似乎也是被眼前的突变惊呆了,纷纷愣了愣才终于回过神来,下意识扬起蹄子转身就跑,跑的时候还都十分有经验地进行Z字形左右横跳。

而显然,手段高明的猎手对它们并不感兴趣,青梅收了弓站起身,率先走向已经死亡,只剩下蹄子脖颈肌rou反射性偶尔动弹跳动几下的鹿。

赵三明回过神,努力压着心里砰砰砰的凌乱节奏,小跑着跟了上去。

“这头鹿应该才刚成年不久,rou还比较嫩,要不然咱们晚上吃涮锅吧?”

赵三明还有点喘气,一双眼睛闪闪发光,却不是看着鹿,而是看青梅。

虽然早就知道青梅厉害,甚至打熊射狼不在话下,可这却是赵三明在动了那方面感情后第一次亲眼见证青梅的优秀。

去年赵三明也看见青梅射狼,可当时赵三明都被狼群吓死了,心里也没有青梅这个人,一心一意想的盼的就是摆脱青梅的“暴政”获得解放获得自由。

一个人心里没有这个人,这个人再优秀,他眼里也看不见。

现在恰恰相反,赵三明觉得自己浑身上下热得很,血都好像滚开了,特想跳一跳跑一跑,甚至放开嗓子高声嚎叫一番。

当然,如果可以的话,他最最想的,还是张开双手狠狠地,用力地抱住青梅。

与他相比,青梅跟狗子就很纯粹了。

想象了一下涮锅涮鹿rou的滋味,青梅点头表示赞同,并且提出相应要求:“再烤个鹿腿吧。”

整个鹿腿一起烤,吃的时候片下来,在蘸酱里一裹,塞进嘴巴里满满的喷香。

狗子围着鹿转了两圈,听说要吃烤鹿腿,咂巴着最忍不住伸手往鹿的大腿上摸了一把。

虽然每天都在吃rou,可狗子还是特想快点吃上烤鹿腿。

“对了梅姨,刚才它们是不是在打架呀?”

狗子又摸了两把,想起刚才的疑问,抬头仰着小脸眼巴巴地问青梅。

青梅摇头:“它们是在取暖。”

鹿身上的皮毛并没有太长的毛发让它们度过严寒的冬天,于是它们就会以打架的方式取暖,等到身体暖和了才会继续觅食。

相对应的,老虎会在开始捕猎之前进行一段距离的长跑,跑步热身的时候哪怕有兔子从它嘴边经过它也不会停下来。

兔子会挤在一起,还会互相撞击肚皮取暖。

而大猩猩就比较有趣了,它们会找个阳光充足的地方,然后开始搬石头,直到大汗淋漓。

有些是去年冬天青梅独自一人进原始森林里发现的趣事,有些则是前世末世之前青梅从电视或者网络上偶然看见的。

比较起人类社会,青梅觉得动物的世界更适合她。

不过青梅也明白自己不可能真的离群索居,把原始森林当成家。

而这样的情况下,大岗屯这样既是森林大山之中,也有人群的地方,对她来说,绝对是最合适的生活环境。

第111章59年的年末

接受大自然馈赠的猎人,不能太贪心,既然今晚的食材已经绰绰有余了,青梅他们三人也不再继续打猎。

虽然这是头刚成年不久的鹿,可正是初冬,动物们最肥美的时候,这头鹿怎么着也得有两百多斤,抗鹿的当然是青梅。

赵三明跟狗子就负责跟着当尾巴,回去的路上赵三明还从雪地里的树根下刨出来不少稀罕的菌类。

“这个用来做汤锅底料,贼鲜!”

赵三明如今也颇有大厨风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