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书斋 - 言情小说 - 重回俏七零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59

分卷阅读159

    求的。所谓的有机农产品,不仅仅是不打农药,不用化肥而已。

可是因为要参与到合作社的准备工作,黄智义发现,合作社虽小,也刚刚试运营,但是各方面的运作都是按照标准化,十分正规。再加上机缘巧合得到了参加广交会的资格,这一趟下来,肯定也会有一些收货。他对合作社的未来还是很看好的。

不过现在想这些都是多余的——合作社只是第一年小范围的试种,无论产量和产值都是小打小闹,黄智义哪怕有这个心,人家也拿不出东西来。他正好趁这个机会可以多了解一些东西,为了将来开展这项业务做准备。

时间不等人,八月底正是酷热难耐的时候,周品正他们一行人却急匆匆地踏上了去广市的列车。临走时周品正固然是依依不舍,黄智义也正式和杨小贝道别——他跟随参展后悔直接回国,就不再辗转回鄂了。

这次他们出去的时间较长,除去前面准备的时间,参展、后续事宜,最起码半个月的时间都在外面。二舅这次使尽浑身解数,终于打上了这班顺风车。行万里路如读万卷书,他可是立志想成为大企业家的男人,怎么能老是在县里、省城打转呢?至于合作社的事情,只能暂时由王大成负责起来。有什么拿不定主意的,反正还有杨小贝呢!

诊所的事情依然按部就班。在连续两次考试折戟沉沙后,老妈也对当初的雄心壮志产生了怀疑……怎么看小贝学起来就那么容易,随随便便就能考出来,到了她这里就那么难呢?还好没人给她压力,老爸放暑假在家,没事也来诊所帮帮忙,给她复习一下。只是无论老爸和杨小贝,都没有想过她逼她,顺其自然吧!

除了这桩不顺心的事儿,诊所倒有了一个固定病患。本地人要是生了病,大多是来看一次,好了就算了,很少有一直跑过来的——药费再便宜也是钱,谁家那药当饭吃啊?但是这位可不一样。

黄智义走的时候不放心,一再拜托杨小贝要帮他看护好养父的身体。黄阿弟这个是慢性病,要的就是调养,怕的就是环境不好,生活恶劣。但是到了桃花村,山清水秀,心情舒畅,简直哪哪儿都好。

虽然他自觉身体倍棒,吃饭倍香。但是黄阿大夫妻俩可不这么想。对于阿弟拿出来的一大笔钱财,在犹豫了很久后易婶子还是收下了。按照他的话说,“我也没有儿子,哥哥家的孩子就和阿义一样,当成我们兄弟俩的儿子。还不兴当叔叔的给侄子红包了?”

话说到这里,再不接下就是见外了。易婶子大方的收下了钱财,本来就对这个小叔子十分尽心,现在更是把他当成座上宾一样。对于邻里说的一些酸话,当年坐产招夫都能够招一个有钱亲戚,她是毫不放在心上的。问心无愧,当年她没有苛责黄家两兄弟,现在他们好不容易团聚,都是一家人,你们管得着吗?

易家就一个儿子,当年他还小黄阿大就进了门,前几年都已经成亲,娃都3岁了。因为易婶子他们不放心黄阿弟的身体,没事就让阿大带着到诊所看看。反正小杨医生说没事,他们就放心了。每次也都把这个小娃娃带着,流着鼻涕啃着手指,很难想象他就是咱们这一块将来有名的学霸。

这位“小哥哥”说起来算的杨小贝的表哥,不过一表三千里,他们也就是小的时候在一起玩过。自从这娃上学开始,一路就如同开挂一般。他们家的情况在这里,普通是乡下人家,父母的学识都只是小学文化,祖上也最多就是个风水先生。可是人家读书就是天才,这是谁都服气的。

小的时候,这位小哥就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别的同龄人忙着跳绳、打架、玩泥巴,他从识字开始就喜欢看书,最大爱好就是学习,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人家是大人逼着孩子写作业,他是父母求着早点睡,一看起书来就废寝忘食。

就这么一路成绩优秀到高中,在家长会的时候,他的父亲被要求谈一下培养孩子的心得,他说,“咱们很惭愧,在孩子的学习生涯中,父母没有帮上一点忙……”就是这么不可思议,结果在高考的时候,他成了县里的状元,一举考上了清华大学,也是白云县从恢复高考以来,第一位考上顶级学府的人才。

就是这么牛逼!当年老爸说是会读书,都还是在人类的范畴。这位早已经超脱了,那就是个妖孽。他求学开始杨小贝就没有见过他,只是从无数人的嘴里听说这位的光辉事迹。乃至后来大学毕业、考研、考博、参加了一个什么国家的项目,保密的,就没有回来过。

杨小贝绞尽脑汁,也就只能回忆起他小的时候,瘦得跟竹竿一样,木讷的呆在一边不跟他们一起玩的样子。再看看面前这位咬着手指眼巴巴望着自己放在桌上的一本书的娃娃,莫名就有一些喜感。

话说……养成一位博士,也很好玩的呢?!

第172章天才

在大部分时间,诊所还是很清闲的。毕竟乡下的生活节奏缓慢。大家也没有一不舒服就往诊所跑的习惯。在没有出诊的时间,杨下贝一般就和老妈一起聊天打屁打发时间。但是现在离开学不远了,老妈要抓紧时间和老爸腻歪……虐杀单身汪啊!

无聊的时候,杨小贝也只好拿看书打发时间。这不,桌上就放着一本大块头——红楼梦!估计易家表哥(他小名叫毛子,小贝就叫他毛子哥哥)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么厚的书,那双不大的眼睛里充满了好奇,直勾勾地望着那本书,黄家两兄弟要回去的时候,拉都拉不走。

说实话,杨小贝尽管喜欢小孩子,但是对于熊孩子还是很怵的。比如自己家的平哥吧,那就是一个皮猴,路都还走不利索,就已经调皮得不要不要的。一个没看见,什么东西到了他手里马上就五马分尸。还脾气大得很,常常把大两岁的jiejie气得直哭,家里每天都要鸡飞狗跳的闹上一阵子。

但是眼前这位真学霸又不一样。他一直安安静静的,除了表现出来对书本的渴望,其他时间仿佛神游天外,对任何事情都没有小孩子改有的好奇心。杨小贝想了想,说到,“黄叔,要不把毛子放在这边玩吧,晚上让芬姐带回去。”

好吧,她承认,后世对于毛子哥的种种夸大传闻,让她对这位有着强大的好奇心。反正闲着也没事,她打算看看人家天才是怎么养成的,没准还可以为了以后的育儿找点经验呢?她也不指望以后的子女会是天才,但是最起码可以让自己省省心,就阿弥陀佛了。

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