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书斋 - 耽美小说 - 港口の他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81

分卷阅读181

    下,他过得很充实。

真正怯弱的也还是他,在和狱寺隼人山本武他们的长时间相处中,沢田纲吉当然萌生出了友情。

孤身一人了十三年,即使知晓自己不配,他还是渴求着朋友。

狱寺隼人和山本武的样貌都是一等一的好,狱寺君的头脑很聪明,山本的棒球打得很好,两人中不管谁都是学校的风云人物。

碧洋琪是位风情无限的大美人,是里包恩第四任情人这件事就撇过不谈吧。

云雀前辈,以前从不会正眼瞧他,现在都被叫做“草食动物”了呢。

蓝波和一平……他们还小。

除了mama,他的身边第一次有这么多人。

风太的排名说彭格列十代目的继承者另有其人,他心底松了口气的同时,又被狠狠揪紧。

嘴上说着让里包恩去找那个更优秀的继承人,但不知名的惶恐已经紧紧包裹住了沢田纲吉。

里包恩会离开吗?其他人也是吗?

棕发少年苦笑着安慰自己,没事,挺好的,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嘛。

不会再有小婴儿举枪对着他、小孩子拔掉手栓扔地雷、中学生点燃□□破坏建筑……

可是,胸口莫名闷闷的。

「一点都不关心国家大事啊……」

电视里,播放着轰乡和晖带领日本赢得U-17世界杯冠军的新闻。

电视里采访的明星都有一股浑然天成的气质,应该是第一次被采访的金发青年毫不怯场,他谈吐大方、碧眸炯炯有神,一眼看去就感觉是个优秀的继承人。

里包恩的资料查取的很快,「轰乡和晖,海常高中二年级生,学习优异运动万能,还是学生会长……」

接下来读出的各种奖项,都不是沢田纲吉能够妄想的,更何况人家刚刚拿了世界冠军!

羞耻和自卑重新席卷了棕发少年,他自暴自弃的大吼一声,「那里包恩你去找那个轰乡桑啊,反正他才是……」

才是什么?

才是最适合彭格列的继承人?

要是那样的话,里包恩,狱寺君,碧洋琪,蓝波,一平……就会离开他了吗。

可鬼畜家庭教师并没有给予他多少思考的时间,里包恩打了个电话,便提着他的领子上了停在沢田宅前的私家车,开往了东京的中央体育馆。

身着红白运动服的金发青年在众人的惊讶声中登场,他修长的腿跨上栏杆,轻盈得跃进场地,惹得全场观众为他尖叫。

青年的瞳孔中映出了海常蓝色的球衣,白玉般的手指交叠,一个响指止住了观众们的呐喊。

沢田纲吉觉得那片蓝不像海。

那是比海更加无边无际的天空。

「赢得是——我们!」

只一眼,就会明白这是如何的动人心魄。

阴差阳错,自己居然和轰乡桑交换了联系方式,而轰乡桑还真的信了里包恩他“请求教学”的说法,真真正正的有教自己打球。

越是相处,沢田纲吉越是为自己开始的想法而羞愧。

轰乡桑诙谐幽默,根本不像看上去那般不近人情,总是顾及到他的感受。和自己这样的废柴比起来,不管是里包恩还是彭格列,都会选择轰乡桑才对。

即便有时会调侃一下自己,可这就是他敬重的轰乡桑。

……

但轰乡桑绝不会像现在这样,以捕猎者的目光盯着他。

他唤自己「纲吉君」

沢田纲吉不知道是该庆幸,自己十年后和轰乡的关系变好、对方直呼他的名字,还是该恐惧对方身上那不可忽视的杀意。

其实一生平平安安的沢田纲吉根本不懂得杀意,只是觉得那股不怀好意的气息令他毛骨悚然。

白皙如玉的两指挑上了他的下巴,强硬的掰起他的脑袋,和那双清冷的碧眸对上。

指背处有常年持枪的茧,这一点和轰乡桑一模一样啊。沢田纲吉忍不住吐槽自己,和轰乡和晖的脸靠得这么近,竟然还有心思走神。

和晖没怎么顾忌,口中新吸的烟雾直接喷到了棕发少年的脸上,他松开手,看着少年咳嗽起来。

罢了,还是只幼兔,还没必要现在就把爪子拔了。

不然,也太无趣了点。

手指夹起香烟,漫不经心的弹了弹灰,金发男子打量了一下四周无人的小道,视线略过刚刚被他用幻术悄无声息放倒的蓝波。

“纲吉君,以前和「我」的关系这么好吗。”

居然不设防的和他单独相处,是想早死吗。

***

树叶的沙沙声传来,这个季节的夜晚还是有些阴冷的,刚换好运动服的轰乡把撸上去一半的袖子放下,打量着周围。

他现在是在一片树林里。

具体地点未知。

很好,没有从棺材里爬出来就成。

金发青年木着脸,脑筋快速的运转着,思考自己怎样才能在五分钟的时间内获得最多的情报。

从心跳来推算时间,现在已经过去半分钟了。

十秒钟后,轰乡放弃了思考。

听觉放到最大,也只能听到三公里外一条小溪的流水声,以及啮齿动物刨洞、食草动物咀嚼、食rou动物隐藏的声音。

没有人类。

五分钟是找不到什么线索了,天知道十年后的自己为什么会在这荒山老林里,看来这趟十年后是白来了。

金发青年又草草得打量了一眼,打算在原地坐等五分钟。

哦,现在只有四分钟了。

数着铿锵有力的心跳,听着四处飒飒的风呤……

怎么还没走?

轰乡掏出兜里的手机盯着时间,如果视线能着火的话,绝对能把手机屏幕烧穿。

代表分钟的数字又跳了五个。

好了,又是五分钟过去了,身边毫无所动,一点回去的意思都没有。

草丛里传来虫鸣,金发青年叹息一声。

他早该知道的,除了正剧里,十年火箭筒的出场十次有八次要坏。

那么。

轰乡大大的伸了一个懒腰,不再压制自己,把感官放到最大。

要是不找点线索,他怕是今晚就要在山沟沟里过夜了,要是睡在这里,一晚上与虫共舞……他绝对不要。

轰乡没有测试过自己感官的极限是多少,解开束缚后,一股极淡极淡的血腥味飘进鼻腔。

在山林中这很正常,弱rou强食的生物圈,总会有不少动物被捕食者杀死。看起来生机勃勃绿意盎然的地方,里面却蕴藏着nongnong的血腥味尸臭味腐烂味……轰乡的鼻子快“瞎”了。

但那缕薄若丝绸的不同,还是让轰乡给闻出来了。

这是人血的味道。

紧赶慢赶,轰乡并没有隐藏自己脚步的意思,他顺着风向,快速的向东南方靠近。

人血那块,有一道急促的呼吸,在自己靠近五百米之时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