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书斋 - 耽美小说 - 论改变剧情需要付出的代价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92

分卷阅读92

    个眼色,它们迅速消失,他才依然黑着脸看向对面好不得意的男人,“跟我们去见吉尔。”

到了吉尔和蒂丽斯的租住屋,迪伦抬手敲了下门,“吉尔!我是迪伦!”

门没有动,里面好像没有人,“吉尔!我知道你在里面!你要是不开门,我就闯进来了!”

半晌,门打开了,吉尔疲惫的看着他,刚一看到他怀里的傅恒,吉尔就吓得立刻又想关上门。

迪伦手快的一手拦住了他关门的动作,“慢着!”

他的手劲儿很大,吉尔抗不过他,朝后退了几步,满脸的惊慌,“你们过来干吗?”

迪伦拥着傅恒走进房间,他先将傅恒放到椅子上,望了一眼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夏洛特,正色问已然吓的发怵的吉尔,“蒂丽斯怎么了?你为什么说是爱塔抓了她?”

吉尔努力装出平静的样子,拿起桌上的杯子饮了一口,“就,就是他抓的!我,我亲眼见到的!”

“放你妈的狗屁!老子什么时候抓了蒂丽斯?你别血口喷人!”傅恒勃然大怒,被人硬套上罪名,他可没那么能忍,这男人还真是拿他不当回事,好意思当着他的面栽赃!

看着吉尔那副做贼心虚的模样,说出的话还结结巴巴,毫无信服之力,迪伦的脸也冷下来,他当吉尔是朋友,可没想到人家竟还想要骗他,这算什么道理?

“吉尔我一直以为咱们是很要好的朋友,但今天我觉得自己大概是想多了,蒂丽斯失踪了你不告诉我,也不去找,竟然整天想着栽害爱塔,他什么都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这对你有什么好处?”

“我……”吉尔想要辩解,但瞧迪伦失望的脸,他动了动唇,一脸的灰颓,最终没说出话。

“吉尔,你想一想,那个让你害爱塔的人若是知道了你没有害死他,那蒂丽斯会不会受到伤害?”看出他的无奈,迪伦也差不多猜到了一点,吉尔之所以指认爱塔恐怕是抓了蒂丽斯的人逼他做的。

“……”

“你现在可以告诉我抓走蒂丽斯的人是谁,我是你们的朋友,我一定会帮你把蒂丽斯救出来的,”蒂丽斯还有用,一定还活着。

“管他去死!妈的!就知道坑自己人!”傅恒看不上眼,人家自己都不上心,他干嘛还这么热心的帮忙,没被这么个蠢货整死就算了,还想要帮他,真是吃饱了撑着。

迪伦伸手摸着他的侧脸,柔声道,“好啦,别生气了,”他瞅向靠在墙边当背景板的男人,下逐客令,“你是不是该走了?”

夏洛特浅笑,往自己的后脑勺拍了拍,自然而适意的越过他看着傅恒,“啊,那我就走了,你们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可以联系我,”他弯起一边的嘴角,对着三人抛了一个媚眼,便闪出去了。

傅恒膈应的慌,拎着地上的一只拖鞋就冲着那边咂去,“贱人!你给我等着!”

迪伦、吉尔:“……”

“说吧,”迪伦走到那儿捡起鞋子顺手关了门。

“……圣诞节那天晚上我们从你家里面出来,在路上遭到吸血鬼的袭击,它将我们抓到了一座城堡里,威胁我,让我去向那些吸血鬼猎人举报爱塔,他说要是我不做,他就吸干蒂丽斯的血。”

“那吸血鬼是不是长得很像我?”傅恒插嘴问他。

吉尔不详一停,脑海里回忆着那只吸血鬼的面貌,红色的半长发,细细的下巴,蔷薇唇,皮肤很白,脑中的人和面前的爱塔形象重合,“嗯,很像……”

是道格拉,掳走蒂丽斯的死道格拉,他的目的是什么?很简单,或许就是借夏洛特之手除去他,这一招真够厉害的,要不是迪伦及时找到他,那么过不久他大概就真的被夏洛特困死在笼里,道格拉和夏洛特,这两个家伙,他绝对不能就这么放过他们,不亲手手刃,他难消心头之恨!

“吉尔,你这段时间不要出门,我会去救蒂丽斯,你不要走漏风声,”迪伦躬身抱起傅恒,叮咛吉尔,那个道格拉阴险的很,一次没有将爱塔置于死地,他不会放手的,还会找机会的,而蒂丽斯也会有危险,他们都不能拖时间。

吉尔忡忡的点头,目送着他们走出去,但愿蒂丽斯不会有事,不过迪伦和这个爱塔是什么关系?不是舍友吗?都抱上了,好亲密啊!

傅恒身体亏损的很厉害,夏洛特抽了他这么多血,也是要了他的半条命,迪伦一回到家,就先放他回床,自己躲到厨房里拿了一个干净的袋子在自己身上取血,他是狼人,身体强壮,血量充裕,取这么点血不在话下。

“爱塔,快喝点,”他把血袋放到傅恒手上,催促着。

“这仿血怎么是温热的?”不像是从冰箱里拿出来的。

迪伦有心想要告诉傅恒,但又怕傅恒不喝,现在傅恒那虚弱的身体不能由着性子来,必须补充鲜血,人类的血液哪有狼人的精纯,况且傅恒也不是一次两次的服用他的血了,吸血鬼天生对血液挑剔并且有瘾,他不介意小家伙会爱上他的血,当然爱上他的人更好。

“刚拿出来的冻住了,我加热了一下,乖,快喝吧,你身子熬不住了。”

“我没那么弱,”傅恒嘟嚷,抱着袋子喝起来,这味道真好,比平时的味道好喝多了,难道加热了的食用更佳?好像是有点道理啊。

一袋血用完,傅恒身上恢复了力气,吸血鬼的恢复能力真是一级棒,他不过是用了一袋仿血,就能够行动自如了。这要是喝的是真血,那还不知道有多牛逼呢!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啊,码的晚了,放个小短文,博君一乐。

大学时期,某常常和朋友一起出去做兼职赚点零花钱,某的那位朋友同学乙也跟着凑热闹,那时,某等一起去人家饭店里面当服务员,老板看同学乙长得帅,就想让他也当服务员。

同学乙也好说话,他说想要早上九点钟到,这一般饭店里的工作人员都是八点钟上班,老板人比较爽利,一口答应了。

同学乙平时在某得一众同学里面那就是大爷级别的,现在大爷放下架子来当服务员,倒也让某等凡人刮目相看。

第一天,同学乙很尽心的做着一个服务员该做的事情,末了还会帮某等,某等受宠若惊。

第二天同学乙也很认真,老板还当着某得面夸奖他,现在的小伙子像他这么能干的真的少了,将来一定大有出息。

后来第三天,老板的女朋友过来了,老板自然向她介绍了某等,某一看,他女朋友有点傲,看起来不太好相处,某也就全程当哑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