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书斋 - 耽美小说 - 竹马X竹马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1

分卷阅读31

    见他起来了,笑道:“某人睡得猪一样,怎么叫啊。”

赵昭也顾不上反击,开始抓起衣服套上再换上运动鞋,一面立志道:“我要重新开始锻炼。”萧天便等着他穿衣服,夏装穿戴简单,几乎是立刻完成了。

两人推开门,就见一只羽毛很亮丽的黑白相间的喜鹊样的大鸟呼啦啦地从草地上飞回树枝上,赵昭道:“看来这就是以后我们的天然闹钟了。”萧天也抬头绕着那颗大桂花树转了几圈,估摸着这鸟是在这树上搭了窝,但是绿油油的树叶密密匝匝,怎么也看不到。

于是两人就推开院子铁门,沿着石板路一边往下走,一边做做运动前的关节活动。出野外这半个月,户外运动量倒也够了,只是后来在宾馆宅了那几天,把锻炼耽搁了。萧天试着跑了跑,觉得状态还不错,赵昭就在他后面慢慢跟着,居然也一直跟上了。

太阳刚刚升起,斜斜照在校园里,因为天热和放假的关系,晨练的人数锐减,此时阳光虽然不及正午的威慑力,但空气已经开始变得略显闷热了,跑了几圈就觉得身上汗湿。因为很久没跑,不能一下子把运动量加到太大,所以两人跑了半小时就打算班师回朝,冲个澡然后随便钻到什么空调房里。

这时赵昭说:“别去食堂了,去门口吃点儿小笼包,然后去趟菜场吧。”

食堂在暑假关了好几个,只留下最难吃的一个,所以想改善伙食的话,要么下馆子,要么自己动手。这天气,像之前一样聚集众人搞火锅虽不现实,自己弄点儿小炒还是没问题的。

萧天对开小灶没有意见,只是抗议道:“早说啊,刚才出来就顺路把车子骑过来了。”赵昭鄙视他道:“你十圈儿都跑了,再跑回去拿车子能多远啊。”

说归说,几分钟后他们就骑上车子,去往后门外不远的菜市场。菜场在一个居民区里,不大但很齐全,之前做火锅的食材都是从这里采购。两人买菜也是轻车熟路,很利落地买了点小排骨,玉米,茼蒿,三根鸭腿,外加调味料若干。

两人拎着袋子回去准备开火,这时欧浩也起床出屋到了院子里,正好撞见他们把一张小桌抬到门外,电磁炉放上面,再把接线板连出去。

既然撞见了,欧浩便问:“这是干嘛呢?”

萧天没答言,赵昭认真地回答师兄:“屋子里没有抽油烟机,动锅动火的就还是在屋外完成了。”

欧浩笑道:“不是说你们过几天就回家了嘛,回家不就能改善伙食了么。”

赵昭端着锅碗瓢盆到水池那边准备清洗,一边回头答道:“回了家也一样是自己做啊。想指望我妈,还是趁早拉倒吧。”

的确,赵昭的老妈徐芬自小娇生惯养,成家后工作又忙,向来不爱进厨房,指望她做饭比登天还难。萧天默默拿抹布擦干净桌子,然后把菜板放稳,这时候听见欧浩说道:“我今晚就不住了,你俩不用让房间给我了。已经叫了车,一会儿东西就搬走。钥匙给你拿着保管吧,开学老板要问或者有人要搬进来再说。”

萧天接过那一串钥匙:“你租那房子好了?”

欧浩耸耸肩:“凑合住吧。”

萧天听他口气,知道那边应该还没好,便说:“还没好就接着住这儿吧,我们挤挤无所谓,别不好意思。”

欧浩很敷衍地笑了笑:“你们无所谓,我可是真看不下去了。”他双手插兜,眼睛扫向他们买回来的菜,满满一袋子放在地上,然后又看向水池边哗哗冲洗蔬菜的赵昭。

萧天明白他“看不下去”的是什么,心里略微觉得有点儿抱歉,无论怎样,也都是他造成欧浩必须提前搬走。这时赵昭洗好菜,跑过来说:“师兄,我们买了很多菜,中午一起吃吧,不用去食堂了。”

欧浩拍拍他肩膀:“我有事情,一会儿车来就走了。以后有机会再来改善伙食吧。”

既然这么说,赵昭也就不强留了,帮着欧浩搬完东西,接着去折腾厨具,等安放好调味料,时间也就差不多到饭点了。赵昭做了红焖鸭腿,买鸭腿的时候本来预想着三人吃,结果欧浩走了,倒多出来一只。幸而鸭腿焖得很熟烂,筷子戳一戳就分开两半了,红烧的粘稠汤汁十分下饭,再加上一个蒜泥茼蒿,每人都足足吃了两大碗。

吃过饭后烈日炎炎,院子里也变得热浪逼人,两人便躲进空调房里复习英语,考试已经报了家那边的考点,还有半个月时间。他们学累了中间也停下来上上网,打打游戏,很快到了晚饭时间。这次换了萧天掌勺,把排骨玉米炖了汤,煮汤的时候,又把中午剩下的米饭炒了一锅蛋炒饭。

两人盛饭盛汤,坐下开吃,一起都是那么的顺理成章,自然而然,好像本该就如此。

萧天觉得有些恍惚,想起了他们从小一起渡过的无数个周末。他们一起挤在书房里的大桌子上做作业,石头剪子布决定谁去搞吃的,要么煮点儿面,要么去楼下带两份打包的砂锅。等作业写完,就一溜烟地跑到大院里,跟其他同龄的孩子一起踢球,在尘土里跌打滚爬,最后还要顶着身上的擦痕和脏兮兮的球服,被老妈骂得狗血淋头。

吃完了自然轮到赵昭洗碗,他很爽快地把该洗的东西都抬到水池边,一边哼着歌,一边洗了起来。原本设想为三人份的排骨汤量很足,吃到撑的感觉很满足,萧天坐在那个不知何处来的破藤椅上,看着赵昭在水池边洗碗的背影。

赵昭在他眼中总是最顺眼的,哪怕只是个暮色中模糊了的背影。

而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和一个怎么看怎么顺眼的人,相拥入眠,一起起床锻炼,一起做饭轮流洗碗,一起努力工作,也一起娱乐游玩,可以分享共同的爱好,也会包容彼此不同的爱好,不需多言自有默契,不会厌弃也不会猜忌。

如果此刻能到永远。

萧天又一次地想,他到底喜欢赵昭什么,为什么这种感情能根深蒂固地纠缠至今,对这份复杂而又持久的情愫,他需要做出一些容易理解的解释。他喜欢他偏瘦但是匀称的四肢,喜欢他凸起的锁骨,喜欢长睫毛和翘起来的鼻尖,更喜欢那偶尔露出的与脸孔完全不相符的凶狠装酷表情。而最最喜欢的,是他富有神采的眼睛,似乎总是对世界充满无穷无尽的好奇和热情,那种神采在他自己那冷淡理智的眸子里,从来不曾出现。

他宁愿自己迷恋的是皮相,那样的话,总有一天可以冲淡。可除了那之外,除了那种想要拥抱,想要触摸肌肤的欲望之外,还有更多更复杂的欲望,被他一同压抑在心底深处,压抑到近乎遗忘的欲望,复杂得难以辨别,深切得近乎无形。

那是征服欲,他想要他依赖他,接受他的照顾和帮助,他想要他看见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