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书斋 - 耽美小说 - 魔王和魔王的幸福生活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48

分卷阅读248

    将,憋了一年多没有见血,手当真是痒得慌。再说了,现在元绍面前这帮子人,奚王属下都是老的老小的小,若非如此,之前奚王早就带了他们上阵;羽林卫来的不过是个副将,天策卫和飞骑卫也是如此,都不能独当一面;他不出战,难不成让元绍自己带着金吾卫上吗?

若是在两年之前,哪怕是一年之前,他这会儿早就开口请战了。所谓当仁不让,既然他是最好的人选,又何必瞻前顾后地看着别人?然而此时此刻,凌玉城却只是静静坐在一边,一面留意着元绍的神情,一面细细注意着下面的臣子们一个个都是什么反应。

首先发言的是奚族的一位老者。此人乃是奚王的叔父,在现场诸人中行辈最尊,年龄也是最长。他扶着元绍特赐的拐杖颤颤巍巍起身,一开口,就是追究奚王的责任:

“陛下,奚王率大军迎敌,不但没能取胜,却让北蛮惊扰圣驾,实在辜负圣恩,可恶至极!还请陛下降旨,重重斥责,随后另选善战将领带领大军,速速回援!”

凌玉城默默在心里翻译:这老头儿当年抢王位的时候抢输了,现在正好趁奚王捅出漏子,重重参他一本,看能不能把王位再弄到手。就算弄不到,把奚王的兵权夺了,未来下手也方便得多……

好主意。您先告诉我奚王的大军在哪儿可以么?有消息了我立刻就送您去!

元绍毫不动容,微微含笑:“奚王年轻,临阵一时不能取胜也是有的,倒不必太过苛责。至于回援么,知道北蛮大军往这儿来,奚王肯定已经率部赶回,想来也不过就是几天的工夫了。”

“陛下!”人群中又站出来一位,凌玉城认得他是飞熊将军之父,奚族五大部中的一部之长,论辈分还是奚王的父辈。要不是他女儿嫁给了前任奚王的一个儿子,这次也不至于急吼吼赶了过来帮女婿抢遗产,曾经被元绍评点为吃相太差。这一位倒不是揪着奚王穷追猛打,而是一开口就请元绍移驾:

“陛下,算上陛下的近身亲卫,留在大营里的战士也不过五万人。君子不立危墙之下,陛下身为天子,实在没有必要和那些蛮人硬拼。还请陛下速速折返关内,我等拼死为陛下断后,定不使北蛮惊扰御驾!”

“你的意思是……”元绍眉头一扬,似笑非笑:

“咱们人少,打不过,朕应该快点逃回去,把忠诚于朕的子民全部撂在这儿被人抢?”

忽然一拍桌子,哗啦一声,面前几案上的壶碗杯碟全部跳了起来,酒水四溅:

“那朕白做了这个皇帝!”

“陛下圣德!”执戈侍立一旁,正在发呆的一个金吾卫小将被元绍的怒火骇了一跳,手里兵刃砰地落地。他脸色一白,扑地跪倒,一时找不出什么话为自己的失仪辩解,只好大声颂圣。当值的队长看了他一眼,也只能跟着跪了下来:

“陛下圣德,护佑百姓,我等必当誓死追随!”

“誓死追随!”帐中侍立的金吾卫哗哗地跪了一片,跟着是御前议事的大臣贵胄,而后,风行草偃一般,帐外侍卫也一排一排跪倒下来,高呼声直冲云霄:

“誓死追随陛下!”

咳……现在的态势,还到不了“誓死”的地步吧……

看着被诡异地扭向热血效忠的场面,凌玉城和元绍对望一眼,瞬间都从彼此的眼里看到了哭笑不得。

北蛮大军的速度,比元绍君臣预想中要快。

得报时说是还有三天路程,事实上,才两天半的工夫,御驾就让北蛮大军堵了大门。元绍亲上望楼时,远处金狼大纛烈烈飞舞,近处,紧急加固的寨墙之外,已经矢落如雨。

北蛮骑兵不擅攻城——事实上,只要是骑兵,就没有善于攻城的。你能想象这些四条腿的畜生往城墙上跳的样子么?

不过,通常而言,草原上也没有城池之类的东西可以攻打,哪怕是元绍的行帐,也不过是卓枪为寨,以毛绳连系。这种北凉称之为“硬寨”的东西,与其说是墙,不如说是一道分开御营和随扈兵丁的栅栏罢了。至于普通牧民的聚居地,那就更加是帐篷连着帐篷……

不过,这一次,北蛮骑兵结结实实地撞到了铁板上。

一辆辆大车头尾相接,车身靠外面的一侧,半人多高的挡板高高竖起。一座座帐篷扎得密密实实,中间连空隙都找不到半点,北蛮骑兵的弯刀不难划破帐篷,可划破以后呢,帐篷里被不知道什么东西填得满满当当。一根根木杆用绳索交叉捆绑,就着木杆形成的栅栏,冰雪在两侧层层堆积,夯得结结实实……

挡板后、冰墙后,北凉士兵弯弓执戈,严阵以待。

两天时间,御营周围的聚居地紧急收缩。奚王带走了至少十万人,空出来的帐幕不是拆除,就是改造成防御设施。还有牧民们搬迁时候才用上的勒勒车、一时半会儿派不上用场的帐篷撑杆……

老幼妇孺不能打仗,干这些活倒还麻利。北蛮大军到来的时候,整个聚居地,已经被打造成了一个巨大的乌龟壳。

四面带刺。

北蛮大军的带头人阿鲁台,当年远窜北荒的燕皇嫡长孙的重孙儿,派人四下里围着营盘跑了一圈马,忧郁了。

大家都是马背上的民族啊!这时候不应该是骑兵和骑兵对冲吗!亲,你摆出一副死守营盘的架势来是闹哪样!

大燕享国太短,短到没有来得及发展出自己的文字;被赶到北荒的时间又太长,长到曾经跟着燕皇劫掠中原的那一代人,连同他们的儿子一代都已经谢世。如果还有当年的人在,或者哪怕阿鲁台读过当年的记录和兵书,他们必然会认出:这是中原人的手笔。

这是,擅长筑城和守城的,中原人的手笔。

摔!

这仗没法打了!

要说不打,又实在可惜。之前分兵引开了奚王大队,阿鲁台带着自己的心腹人马,就是奔这儿来的:这里有老弱妇孺、有奚王积储的财宝、更不用说北凉皇帝也在这里!万一抓到了皇帝……咝……

想想就流口水啊!

“大家都看到了!他们的男人之前都出去了,现在守营的都是些老人孩子!冲开营帐,最漂亮的女人、最烈的美酒,要什么就有什么!”

“大汗万岁!大汗万岁!”

欢呼声中,北蛮骑兵发动了第一次冲锋。

催马上前,弯弓射箭。生长在马背上的民族,惯于用这样的骑射扯开敌人的防线。而一旦防御有了裂缝,等待着对手的,就是冲撞过来的骏马和呼啸的弯刀……

“举盾!”

抛射而出的箭矢撞到了乱七八糟举起来的东西上面,发出的响声也各不相同,或是叮叮当当,或是噗嗤噗嗤。然而,无论如何,惨叫声都比过去少得多了。

而在冲得最前的那一排开始带转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