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书斋 - 耽美小说 - 死敌总想和我官宣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4

分卷阅读34

    能力必须强,而且整体水平均衡。



    对于慕瑾来说,舞台剧他或许不够格,但他最大的优势,就是和白嘉义在一组。



    “其实早在这档比赛开赛前,业内就流传,白嘉义是内定冠军,这比赛,当初风云造型和TAT电视台合作前,就说好了要捧他们这个新人王。”



    “你的意思是,他们绝对不可能淘汰白嘉义?”



    “这肯定,所以你放心吧,这一次就算你是辆破拖拉机,有前面那辆豪华跑车拉着,也一定能比白组先到终点!”



    慕瑾听着,并没有高兴,这21世纪的娱乐圈,比起大绥武林,一点都不来得简单。



    ***



    清晨五点,慕瑾自动醒来。他先是打坐练功,然后洗了个澡。吃完早餐后,才开始翻开贾德的那本。



    看完书,他又特地打了个车去医院。



    慕瑾来到病房前,小王正坐在长椅上打瞌睡。慕瑾叫醒他,让他先回去休息。



    等小王走后,病房内突然传来一声惊呼。慕瑾赶紧进去,就看到护士捂着手,站在黄雅斯的病床边,地上掉着个一次性水杯。



    “姑娘,你没事吧?”



    “疼!”



    慕瑾轻轻捧起护士的手,发现手背处已经被烫得起了泡。



    慕瑾立刻道:“我送你去看医生!”



    坐在床上的黄雅斯却咬着牙,“装什么装,不就红了一点点,也值得这么大惊小怪吗?慕瑾,我不准你去!”



    慕瑾给了她一个警告的眼神,然后急忙扶着护士去找医生。



    好在,这护士伤得不严重,这里又是医院,他们在烫伤科抹了药,基本就没有大碍了。



    慕瑾再三向护士赔礼,对方才答应原谅黄雅斯。



    等回到病房,黄雅斯还气鼓鼓地等着他。



    “那女人一看就是在装模作样,你是不是见她漂亮,就被她勾了魂?”



    慕瑾走到他面前,语气不复之前的温和,反而带着责备。



    “第一,你是个女孩子,说话不要那么刻薄;第二,我问过了,是你先打翻了杯子烫到她,你应该跟她道歉的。”



    打从被慕瑾救起,在医院这几天,黄雅斯从未见过慕瑾用这种语气对自己说话,她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眼眶顿时变得通红。



    “你这是什么意思?觉得我蛮不讲理,觉得那个护士比我好,是不是?”



    她双手死死扣住床单,似乎只要慕瑾点头,她就要冲上去和他拼命。



    慕瑾凝视他许久,最后,却是叹了口气。



    他拉了把椅子坐在黄雅斯对面,“你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呢?”



    黄雅斯梗着脖子,“我怎么样?”



    慕瑾:“那位护士给你倒水是好意,你为什么总要以怨报德呢?”



    “对我好?”



    黄雅斯冷哼一声,“你不知道,她刚才跟我说了什么?”



    “她说了什么,你可以跟我说。”



    面对慕瑾一脸认真的神情,黄雅斯欲言又止,最后只是咬着下唇。



    慕瑾索性起身倒了杯水给她。



    “你还是跟你爹娘联系,让他们来接你吧。”



    黄雅斯盯着他递过来的水,过了好久,才低低地道:“他们,他们不会来接我的。”



    “你没试过,又怎么知道呢?”



    黄雅斯一口咽下水,然后将一次性纸杯捏得变形。



    他抬头望向慕瑾,眼底闪过彷徨。



    “你是不是讨厌我了,想赶我走?”



    慕瑾摇头,“这里是医院,你想住多久都行,只是,这样下去不是个办……”



    “那就行了!”



    黄雅斯飞速打断他。



    “还是,你怕被媒体乱写?”



    慕瑾又摇头,“记者什么的,我不在意,”



    黄雅斯拉住他衣角,眼底闪烁着期盼。



    “那就行了,你就让我住在这儿吧,我没地方可去了。”



    慕瑾盯着她白皙的手,眉眼里却染一股担忧。



    ***



    由于赶着要去TAT电视台参加第四轮比赛,慕瑾没有时间和黄雅斯讲道理,最后只好先让她继续在医院住着。



    他在约定的时间到达练习室,发现白嘉义和哲尔早到了,两人说说笑笑,看起来感情不错。



    他一进门,哲尔率先冷下脸,白嘉义还是保持着那客气的微笑。



    平心而论,对慕瑾来说,这个组合可能就是最不理想的配对。



    哲尔不必说,一直对他保有有敌意。



    而白嘉义呢……



    对于这个英俊帅气的男孩,慕瑾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



    白嘉义就像是一个完美的人,从开赛到现在,慕瑾都没看出他哪里有缺点。在这几名选手中,也就只有白嘉义,跟每个人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现在,他们三人组合中,白嘉义很自觉地就担当起领导者的角色。



    讲述的是,皇宫的后花园内长着的白玫瑰与红玫瑰,同时爱上了王子。白玫瑰先变成了人,与王子相爱。把所有一切都看在眼里的红玫瑰,因为嫉妒,在十五月圆之夜变成了与白玫瑰一模一样的美人,诱惑了王子。而在最后关头,白玫瑰及时赶到,揭穿了红玫瑰的阴谋。



    简单来讲,这部剧作的高潮就是标准修罗场。节目组给他们定的题目,也正好是演绎红玫瑰诱惑王子,白玫瑰赶到现场的一幕。



    慕瑾他们首要讨论的,就是角色问题。



    哲尔一开始就要了红玫瑰这角色。原因无他,红玫瑰虽然是反派角色,但敢爱敢恨,在整部剧作中情感最丰富,性格也最出彩的人物。相比较下来,王子与白玫瑰的角色就显得过于平面化。



    慕瑾对于舞台剧一窍不通,他让白嘉义先选,王子的角色就被挑走了。落在他头上的,就是一个非常正面,但又没什么出彩的主角白玫瑰。



    角色定好,后面开始排练。



    慕瑾虽然缺乏演戏的基础,但歪打正着,对于这部名著,白嘉义与哲尔也是一知半解。



    为了怕选手们不能理解角色,节目组另外安排了老师在旁边指导,慕瑾他们三人,在老师眼中,又是在同一起跑线——



    日常被喷得狗血淋头。



    其实,娱乐圈大部分明星学历水平都不高,像白嘉义、哲尔这些,也是在少年时期就以出道为目标,学习自然都不上心。



    老师在短时间内快速给他们分析角色,对于他俩来说,一下子要理解并不是易事。



    相反,慕瑾在理解能力上反而胜他们一筹。他缺乏的,只是如何生动演绎角色这一个能力。



    三个人没日没夜的排练着,到了最后一天,总算勉勉强强达到老师的要求。



    最后一晚,节目组安排了造型师过来给他们定妆和挑衣服。



    又是折腾三四个小时,慕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