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书斋 - 耽美小说 - 我在聊斋考科举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74

分卷阅读174

    ,可也不是什么都不懂。若是骗人的,他肯定能揭穿。可这个符是他亲眼看着画出来的,画符之时,他也陷入了一种很奇怪的状态,当即就认定此符不凡。如今拿在了手中,感觉这符摸起来一点也不像之前的符纸那般粗糙,柔软光滑,还有丝暖意。要说起来,就像散发着体温的人的皮肤一般。

“这叫金刚护身之灵符,可在生死关头保你三次性命。”季子禾努力维持高人人设。什么金刚护身啊,这名字是季子禾瞎诌的,骨头说这符是他跟寺里老和尚学的,什么名字他也不知道,干脆就叫它护身符好了。季子禾觉得护身符这种名字太大众,一点也不高大上,不符合买主的期待值,所以就现编了个名字。

“只能保三次吗?”

“莫要贪心,叶先生虽然现在看起来如常人,可内里终究是阴灵。若是其他符,很容易就会伤了他,而我这金刚护身之灵符就没有这种后顾之忧了。”想了想,骨头又借季子禾的手又画了一道符。

“这是传讯符,一旦遇到危险,你就把这张符撕掉。无论我在什么地方,都能立刻感应到,并迅速赶来。”

“这……若是离得远,路上花费的时间太长,三次保命的机会用完,那我还不是死路一条?”丁再昌不放心道。

说的也是,就算骨头速度再快,也快不过人家啊。别说三次了,季子禾觉得十次都不保险,毕竟只能防御不能攻击,人家一次杀不死,多来几下也不耽误多长时间,到了还不是个死。

“不用担心,我自有安排。”骨头淡定道。

伟人说的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既然不信,那就做个实验好了。骨头便又画了张传送符,让季子禾走的远些,丁再昌再将符给撕了。只见灵光一闪,季子禾与骨头就瞬间出现在了丁再昌面前。原来这符不光有传讯功能,里面还有一个小型的传送阵啊。

“恭谨兄果真是神仙手段啊!”丁再昌惊叹道。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听的再多,哪有亲身体验令人信服啊。这下丁再昌终于安心了,瞬间底气十足,再也不愁眉苦脸了。

骨头也很高兴,虽然废了一张符,可丁再昌会报销的啊,那就等于多卖了一张。

丁再昌不愧是财大气粗,生意做遍大江南北的有钱人,季子禾解决了他的心腹大患,他自然要报答的,在季子禾走的时候,给他包了一个红包。碍于在主人家里,季子禾没好意思在人家家里就拆开看。不过骨头就没那讲究了,他看那红包那么小,觉得肯定没放几两银子,顿时就有些心有不满。当即就钻进了红包,原来里面放的全都是银票,怪不得看起来轻飘飘的。数了数数量,骨头就从红包里飘了出来,告诉了季子禾。

季子禾走出丁宅的时候,整个人都好像踩在棉花上一样,觉得脚底下轻飘飘的。上个马车都不在状态,要不是丁四扶着,他肯定会摔倒。

等季子禾坐上了马车,骨头就又设了个障眼法,然后放肆的大笑起来,“瞧你的样子,不就是三千两银子吗,就这么魂不守舍的。”

“三千两,那可是三千两。”季子禾脑袋有点卡壳,他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银子啊。一两银子等于一吊钱,三千两银子就等于三千吊钱,那就是三百万文钱。没想到当神棍那么挣钱,这简直比抢钱都来钱快。

“出息。”骨头对着季子禾的后脑勺来了一巴掌。

季子禾揉了揉脑袋,傻笑了一下,“骨头,你怎么会画符啊!”

“以前在寺里的时候,寺里那个老和尚会画,闲着没事,我就也跟着学了学。其实画符也挺简单的,反正原理大差不差,了解了原理,我还改了不少符,也自己造出了许多新符。”

“那位高僧可真厉害。”季子禾佩服道。虽然骨头只是偶尔提及那位高僧,而且每次也不会多说,但听的多了就会发现,骨头的许多本事都是跟高僧偷学来的。而且从那些只言片语中可以看出来,高僧不仅法力高强,而且博学多识,在生前十分受人敬仰。只是可惜了,在高僧圆寂之后,兰若寺就再没有出现什么德高望重的高僧了。随着时间的流逝,寺庙的香火渐少,最后成了一个被妖怪占据的无人荒寺,到了现在,就连残破的寺庙都没了,直接被夷为了平地。而那位高僧,甚至连传说都没留下,又有几人能够记住他呢?

骨头不是很喜欢谈起自己的过去,又道,“小禾子,刚刚你说的那个猎户的故事是从哪里听来的?”

季子禾也没有继续那个话题,“那个啊,是我小时候爷爷给我讲的故事,我给改编了一下。”

“你爷爷怎么什么都知道?”

“那当然啦,我爷爷年轻的时候,可是名震江湖的大侠!”

“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

就这样,季子禾坐着马车,被送回了家。骨头原本以为这是一个钱货两清的交易,此间事了,扭头就该当作谁也不认识谁,可谁知道……

122.天命

皇宫,是皇帝居住和办公的地方,哪怕它没有位于国土的正中央,也同样是名副其实的国之中心。这里,奢华至极,有九千九百九十九间半座宫殿,地面上没有一座建筑能够超过它。就连天上,传说,也只有一座宫殿能够超过它,那便是天界主宰,玉皇大帝所居的紫薇宫。

传说紫微宫有一万座宫殿,皇宫之所以比紫微宫少了半间宫殿,只是因为人间的皇帝比较谦虚嘛,不好意思超过神,故意少了半间。

当然,这个半间的谦虚旁人怎么想的就不得而知了,至少历代住在这宫里的皇帝自己都觉得很满意。

如今在位的这位谦虚的皇帝行走在自己的九千九百九十九间半的宫殿之中,身着玄色的龙袍,披着黑色的披风,举手投足间霸气十足,风靡万千少女,绝对是这宫里最靓的崽。

皇帝走在前面,脸上冷若冰霜,不威自怒,惹得身后的大批太监宫女们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生怕发出一点声响惹到这位主子不高兴,到时候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陛下第一次觉得自己住了那么久的皇宫如此之大,就算是他作为不受宠的皇子的时候,也没有自己亲自走过那么远的路。

脚疼,腿麻,不想走,但是作为皇帝,怎么可以表现的连几步路都走不了呢,那还不被那群该死的史官给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