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书斋 - 耽美小说 - 草茉莉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8

分卷阅读78

    来还总以为你是那种从小到大都特别正经的好学生呢。”乔奉天笑的鼻尖浮红,像轻扫了一层玫瑰胭脂。

“哪能啊,老郑家上下最皮最不服管的就是我,什么学生不该干的事儿我干全了,就高考我都考了两次呢。”

郑斯琦望着湖面,“每回啊,我爸那些个同事一个个见了我都跟见了孙悟空似的,都得咂么咂么嘴,哼哼唧唧半天说:哎你啊,你这个儿子哟,啧啧啧,哎哟哎哟,一瞧就是个混世的哟。”

乔奉天接着破功。一撑额头,回想起他颈后洗掉的那块疑似纹身洗去的痕迹。

不能确定,但或许也是他的年少疏狂。

“那你怎么就……就能转了性呢。”

乔奉天好险没说你怎么就从个“混世魔王”活成了个疑似的“斯文败类”。

郑斯琦琢磨了很久。

“突然脑袋开窍了,想明白了,想明白自己一直这样下去,想要的东西不会来,不想要的包袱也一直带不走。”

郑斯琦话说的异常和缓轻松,“我爸我姐一辈子自尊自强好面子,总不能走出去,真让人在背后议论,哎,他儿子,败类一个吧。”

有飞鸟成双落上栏杆。

“那这样的人生是你想要的么?”

话题蓦然变得大而阔,像划定了一个颇深远的隐喻。

“想不想要,是会变的,不会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做修改的。遇到坎儿了,就觉得是不想要的,顺风顺水了,就觉得又是自己想要的,没那么容易简单概括。”

郑斯琦十指交握,停了一会儿,才继续说。

“我只能保证,我做的每一个选择,都是在前进,而不是躲避后退。对错与好坏这种东西,要留给自己的墓碑。”

乔奉天一瞬间想得很私心,他莫名其妙地小小希望,希望郑斯琦只把这些,对他一个人袒露。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吧,只有爱着彼此的灵魂与人格,爱情才能长久不负

第54章

水阴阴的天儿。郑斯琦把车开进了铁四局宿舍里头,离乔奉天住的那栋还差一小截的时候,乔奉天出声让他停了。

“到这儿就行了,前面你不好掉头。”

郑斯琦踩了下刹车,瞄了瞄倒车镜,又头伸出窗外往后看了一眼。

“说真的你们家这儿吧,停哪儿我都不太好掉头……”

“那你随意吧,掉不出去我打电话叫人给你抬。”乔奉天忍住不笑。

“开玩笑。”郑斯琦收回视线看他,顶着眼镜乐了一下,顺手打了一圈方向盘,“我这科二白学了?”

车身看看摆正,乔奉天按开安全带,掸耳听郑斯琦说了一句“闻李嘉”,手下动作一顿。

“啊对不起。”乔奉天眨了下眼,转头,“这事儿我忘记告诉你了。”

乔奉天这才絮絮把乔梁的事故责任给郑斯琦一一说明了,前因后续,事无巨细。可明明是件挺令人高兴的好事儿,郑斯琦却越听越觉出对方话里的隐着的歉意。

乔奉天低头伸手拂了一下怀里的香石竹,“对不起,没来得及跟你说。”

“为什么?”

乔奉天一愣——为什么?为什么说“对不起”么?

道歉是件很下意识的事情,一定要去问什么,倒不那么容易从容对答。

乔奉天顿了一下,“就因为……因为觉得白浪费了你的一个人情呗,就觉得让你为难了,还得麻烦跟他解释一通别人家的私事儿,你平常……也忙得很吧,学校那边?”

盛开的郁金香遮住了他的半截下巴,乔奉天笑了一下;天色半明半暗,车窗外不着边际的微风湿雾,回南的天气,水水的润着人。

郑斯琦心下几乎不可遏制的一悸。

收敛且快速到他完全意识不到那是什么,只觉得如同一根细长发丝从心室缝隙里迅疾抽走了一般,触感就漫漫消弭不见踪迹了。

“帮我向郑彧问好。”乔奉天下车轻手合了车门。

“恩,知道。”郑斯琦扶着方向盘笑。

乔奉天背过身子抿了下嘴,犹豫了片刻,低头嗅了嗅郁金香。

第一次收到花,正式的,一捧的,扎好的那种;吃了一顿安安静静的午饭,将就着睡了一场不算长的好觉,听了一段短小的轶趣。好巧不巧标准如同教科书的约会流程,让乔奉天没来由地心绪纷乱。

上楼,一咳一亮,一步一阶,这只么一边摸兜,一边回想,指尖都是轻轻颤的,是不可名状,似是而非的愉悦、缥缈。

又来了,又是这样。

乔奉天不再走了,依势蹲在二楼的楼梯口,黑洞洞的狭小空间,镂空的砖铸隔窗,废旧成捆的瓦楞纸片,徐徐往里灌着凉风。

他把头埋进膝里,嘴巴紧抿闭住一口气。

乔奉天摸了摸自己的腕子,那里仿佛还残留着被郑斯琦握住的温暖触感。

那究竟是个什么意思,乔奉天想不明白。

他只知道自己当时是在强自镇静,强做思疑的样子,强按下自己心里立刻擂鼓似的咚咚心跳。乔奉天甚至害怕那声音会透过骨传导,传到郑斯琦的耳朵里。

酥酥麻麻像被羽毛尖儿一下一下勾着颈子后头,被人轻轻贴着在耳边温柔说一句话。

乔奉天和别人不一样,他天生会对男人怀有不能明说的异样心思。即便去刻意隐藏,去强自压抑,也不那么容易就能不着痕迹。那东西是荷尔蒙,是多巴胺,是他被人诟病最深的“本性”。

一个男人身上任何一点可以吸引异性的优点,都可以让作为同性的自己心动不已。他可一点儿都没办法控制。

何况他那么优秀,那么温柔细致,博学而有风度。连他自己都耻于去提的年少的那个不成器自己,隔着他现在的模样去回望,都显得如此丰富而有疏涩的魅力。

其实像他这样只会低头走路的普通人,会喜欢上像工笔以墨勾出来似的郑斯琦,是多么正常的一件事。只可惜一旦发出动作的对象错了,往往佳话会成笑话,水到渠成会变成荒唐荒谬。

只要自己不是个男人。

或者只要他也是个同性恋。

或者只要自己心动了,也别说,也别让他知道。

或者只要……

言而总之,这个喜欢,不对,不好,不够有立场。

乔奉天把脸抬起一半来,露出一双眉睫。他的手掌来来回回翻覆;手掌细白,手心则更白,目光在白与更白间流转,比较着不同的密密纹路。

最后把脸抬起来,站直了身子,转了转酸麻的小腿。

上到最后一层的时候,没来由的脚步轻松,像明确了某些事儿,掀开了那层覆着的薄纸——好也好坏也好,就这么状况,就这么回子事儿了。

可看见家门口站着的林双玉的时候,那点儿轻松又被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