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书斋 - 耽美小说 - 干掉情敌的正确姿势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9

分卷阅读79

    家随便吃了个晚饭,既没有留他住宿,更没有要去他家的意思。

易云舒坐在床上注视着叶歧路。

叶歧路在书桌前认真的学习。

易云舒不忍心打扰叶歧路学习,待到深夜,只好灰溜溜儿的离开了。

昨天晚上他有多得意,现在就有多颓败。

之后的日子,基本上都重复了大年初一的这一天。

易云舒白天来叶歧路的家,陪着他一整天,晚上再离开。

情况一直到了正月十五才有所好转,因为易云舒正准备起身离开的时候,叶歧路出声挽留了他,“外面儿下雪了,摩托车不好骑,今儿你就在这儿睡吧。”

易云舒都快要哭出来了。

什么叫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啊!

老天爷,您丫可算他妈的开眼了啊!

正月过完了,叶家老两口才回京。

叶歧路不知道他们两个过年这一个月到底去了哪儿。

问也问不出来。

当他的爷爷奶奶对他死守秘密的时候,叶歧路反而能摸出个大概齐了。

说穿了,不就是他的爸爸和mama么?

于是叶歧路也懒得再过问了。

出了二月,易云舒也要离开北京去台湾了。

他脸上的伤口尽管已经变浅了许多,但依然清晰可见,没有完全转好。

但工作就是这么回事儿,脸不好,那就不露面,制作专辑,弹琴唱歌总可以吧?

不管是92年、02年、12年或者是22年,唱片公司对歌手和艺人们的压榨是永远不会随着时代而变化的。

叶歧路经常去医院看望左珊。

她脸上和脖颈的伤总体来说比易云舒的轻一些,现在已经好的七七八八了。

只不过她重点的伤势是在背脊,现在勉强能坐一会儿了,但长久和走路还是有些困难。

香港的娱乐圈儿更新换代十分快,新出道的女星多如牛毛,以前整日影院霸屏、杂志屠版的左珊,也随着时间变得渐渐可以被取代。

尽管这也就是不到半年的时间。

上次制造事故的枪手至今没有逮捕归案,也可以说,基本上无法逮捕归案了。

因为就连左珊本人,也说不出来她究竟得罪了谁。

时光飞逝,转眼间就到了新一年的五月初夏。

左珊在这个时候从北京转到香港继续治疗。

那一天送左珊的人叶歧路全部不认识,唯一认识的大概只有左珊的经纪人大丽。

左珊临走的时候还对叶歧路说,“考完就联系我啊,甭管是港大还是其他的大学,只要你有成绩,我都可以帮你cao作。”

叶歧路笑了一下,“注意点儿安全。”并嘱咐左珊的经纪人大丽,“您好好照顾她。”

大丽一如既往的听不懂京片儿,整个人一脸懵逼。

左珊笑着用粤语帮叶歧路翻译了一下。

粤语大丽就听得懂了,她笑了笑,对叶歧路做了个“OK”的手势。

有几个穿着西服的男人一直看他,给叶歧路看得怪不自在的,送走了左珊他二话不说离开了机场。

叶歧路是请假出来的,立刻打“黄虫面的”回到学校继续上课。

这两三个月以来,叶歧路基本上除了学习什么都不干了,连吉他都很少弹。

六月正式来临——

成千上万的学子迎来了决定他们命运的那一场考试。

高考在夏日里如火如荼的进行着。

叶歧路的心态一直没什么问题,从来没出现过考试发挥失常的时候,这最重要的一次当然也不会例外。

他从考场走出来的时候,只觉得天都变得更蓝了!

终于解脱了!

真他妈爽啊!

现在的他最想干的事儿,就是背起他的吉他,弹他个三天三夜!

忘掉考试、忘掉老师、忘掉书本!

统统丢掉!

晚上涤非他们为了庆祝叶歧路终于解脱了,惯例跑到东四隆福寺去玩儿。

“要不要上台!”涤非问叶歧路。

“上台就算了吧!”叶歧路大笑着,“我现在大概都忘了吉他有几根儿弦儿啦!”

涤非也哈哈大笑起来,“你丫就放屁吧!”

去隆福寺的歌舞厅溜达了一圈儿,既然叶歧路不想上台,那自然大家都不会勉强他的,于是一行人又转去了饭店。

在海鲜大饭店门口等着的那个一身白裙子的清纯女孩儿,正是柯芳。

柯芳见到一行几个大男生,笑了笑,第一句就问叶歧路,“大学霸,考的怎么样啊?”

叶歧路随随便便地耸了耸肩。

涤非过去揽了下柯芳的肩膀,“芳芳,我不是跟你说了甭提考试的事儿吗?!”

“没事儿的。”叶歧路走过去拍了拍涤非的肩膀,“嫂子也是一片好心嘛。”——嫂子两个字还是咬得极重。

其他的几个男生一看这场面,都过来解围,嘻嘻哈哈地揽着叶歧路和涤非进了饭店。

刚一坐定,柯芳又问道:“叶歧路,怎么样?到底能不能考上清华啊?”

涤非看了柯芳一眼,大概是示意她闭上嘴。

“不知道。”叶歧路把玩着面前的水杯,“等出成绩的不就知道能不能考上了?”

柯芳微微一笑,“所以,你想报哪所学校啊?”

叶歧路没有回答,只是一笑而过。

“清华?北大?人大?交大?”柯芳一口气给了叶歧路四个选择。

叶歧路当然一个没有选,他笑了的同时挑了挑眉。

“当年我高考的时候也觉得自己能上北大。”柯芳轻轻笑道,“可惜差了那么十几分,没考上去,我一生的痛啊。”

听到这儿,涤非突然问:“这些你怎么都没跟我说过呢?”

“你也没问呀。”柯芳抿了下唇。

因为叶歧路的不言不语,高考这个话茬儿就算这么过去了。

饭局还算愉快,毕竟大家都是哥们儿,说话聊天儿也没什么遮挡,痛痛快快的。

这顿饭吃了几个小时。

一行人从饭店里出去,远远就看到一个身姿帅气到非比寻常的男人坐在一辆摩托车上——

那辆摩托车普通到不能再普通,好像非常害怕吸引到旁人的注意。

他戴着一个黑色的安全头盔——在黑夜里,完完全全地看不见对方的面目。

但叶歧路只要一眼就能认出来他是谁。

毕竟他可是不止一次的看到过对方一丨丝丨不丨挂的样子。

“那是谁啊?”有人问。

“看着好眼熟啊——”

“感觉前几天在电视上见到过……是不是唱的那个啊?秘密乐队?”

叶歧路一听到这儿,赶忙说,“那是我一哥们儿,我们还有点事儿,先走一步啦!”

涤非当然知道那人是谁了!

他和叶歧路交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