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书斋 - 耽美小说 - 末世之功德无量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1

分卷阅读41

    要是真的吃了人,以后醒过来又会有怎么样的感觉?

庄诚本来一直在挣扎,这时候再次安静下来,看着凌青云,从喉咙里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

“诚诚……我们去杀丧尸,我去弄晶核给你吃!”凌青云拉着庄诚站起来,庄诚还保留着一份人类的本性,庄诚还愿意听他的话,发现了这个情况以后,他觉得自己有了再杀八个小时的丧尸的激情!

被凌青云拉着走出去,庄诚用带着厚厚的手套的手去推自己头上的摩托车头盔,他的食物真讨厌!

嗷嗷!之前他不小心就要吃了他是不对,可是他不是已经不反抗地戴上了头上还有手上这些麻烦的东西了吗?为什么他的食物还不让他吃东西?

虽然刚才那两个食物的味道闻着就不好,连他的食物的十分之一都比不上,可是楼上还有一个香喷喷的食物存在啊……

他好饿,好想吃……为什么他的食物不给他吃?

他好想把头上的东西捏碎了,然后去抓楼上那个很香很香的食物来吃,可是这个麻烦的东西是他的食物给他戴上的……他弄坏了他的食物会不会不高兴?

之前他差点就咬了他的食物一口,要不是这个东西挡着,真的就要咬到了……这个东西,虽然很容易坏掉,也是有用的吧?不过他的食物不让他吃东西……呜……

心情不好,他突然看到自己手上戴着的东西被尖利的指甲刺穿了,忙不迭地缩了回来。

他的食物给他戴上的东西上面有了一个洞,没关系的吧?

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不想让他的食物看到他尖利的指甲,明明,那应该是他很重要很重要的东西……

好饿,他的食物的味道好好,比之前上面那个香喷喷的食物还要香很多很多,好想咬一口……

发现自己的头探出了一点,他马上缩了回来,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缩回来……

好饿!他要吃东西!他的食物要是不给他吃东西,他肯定会吃了他的!肯定!

第27章可凡

凌青云带着庄诚离开,这才发现浪费了不少原本应该拿来杀丧尸的时间……不过,他就算是铁打的,也不可能一停不停地杀丧尸,作为一个人类,总是要休息的,之前走了一圈,帮庄诚弄了一身衣服,又把两个老人送回家,他原本因为剧烈的运动而急促的呼吸总算变得平缓了。

说起来,自己被头上这块玉佩砸了,也是有好处的,有了一个救活庄诚的希望以后,也让他提升了实力,凌青云相信,自己现在的实力,应该不比之前安全区大力宣传的进化者要差!

不过,按空间里的小狗的说法,丧尸是因为魔气入体,甚至低级丧尸没有神智就是因为完全被魔气控制,可是这样的话,进化者又是怎么回事?总不会是神气入体什么的吧?但是,大部分的进化者,似乎都是在面临危险的时候突然爆发的……这也说不通……

小狗明显瞒着他一些事情,可是相比于小狗,他在空间里更像是一个客人——对方可以随意穿梭到那片对他来说来白茫茫的空间里,他却会被拦在外面……

不过,总有一天,他会把这一切都弄明白的!

想到小狗,想到空间,凌青云的手马上就摸到了自己的额头上——都不知道现在自己有多少功德了!

“姓名:凌青云

功德:2789点

级别:3级(开启3级功能)”

还不到三千……相比之下,一亿功德,真的是遥不可及的!

凌青云虽然初中毕业就没上学,但初中的数学足以让他计算出来,凭他如今的速度,想要将功德升到一亿,怎么着也要几百年。

几百年……那可是几百年……就算修功德能让他寿命变长,可是谁知道几百年后是个什么状况?心里一沉,凌青云突然想到了小狗之前一直强调的帮助人类的情况。

他为了庄诚的安全不能去安全区,但是这座城市里,还有幸存者的存在。

也许,他可以一边杀丧尸,一边救这些幸存者,也许,他可以把他们集合起来,送去安全区……

只要小心一点,只要不暴露庄诚的存在……当然,他大可不必事事亲为,很多事情都可以找人帮忙,不是吗?

凌青云心里隐隐有了一个想法,不过,现在要做这些时机还不够成熟,先想办法杀丧尸得到食物吧!在之前那条挤满了丧尸的街上,还有几家完全没有被洗劫过的超市,也许他该去把那几家超市给洗劫了,刚才两瓶饮料就换来两点功德,凌青云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在杀丧尸杀的累了以后,就拿食物去换一些功德。

杀丧尸、抢食物,顺便还杀了三个变异丧尸,让庄诚兴奋地直接扑过去毁了一双手套……

不过,他给庄诚戴上的手套,绝对是新的完好的,为什么上面会有孔洞?看着正在高兴地吃晶核的庄诚,凌青云心里弥漫起一股莫名的滋味,有高兴有辛酸也有难受。

庄诚……庄诚……三级变异丧尸,远比那些普通的变异丧尸强,可是就算是普通的变异丧尸,也能靠爪子和牙齿将一个活生生的人撕成两半,他甚至亲眼看到一个力量系的变异丧尸用手一扭就扭下一个人的脑袋……

庄诚比他厉害,这是小狗说的,他记住了,但是并没有放在心上,因为庄诚一直没有动手杀丧尸,也因为庄诚那些如同稚儿一般的行为。

庄诚,确实是比他厉害的,他能一直制住庄诚,不过是庄诚还记得他,不过是庄诚不愿意伤害他而已……

凌青云很想抱一抱庄诚,他也确实抱了,被裹成一个球的庄诚抱起来没有rou感,不过那毕竟是庄诚!

抱过以后,凌青云觉得神清气爽。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什么的,到了他这里估计就变成男男搭配干活不累了……当然,这个男人必须是庄诚才行!

来回跑了两趟,因为凌青云发了狠的缘故,杀了不少丧尸,等最后停下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好一会儿了!

广场上堆满了丧尸的尸体,凌青云踩在上面都觉得心里发寒,不过好在他已经习惯了那股令人作呕的味道,人类总是很快就能适应恶劣的环境——在不得不适应的时候。

杀这么多的丧尸,免不了血rou横飞,幸好下午的时候凌青云又找到了一个摩托车的头盔,这才让他在被丧尸围攻并且杀丧尸的时候没有被那些飞溅的脑浆和血rou溅的满头满脸。

脱掉了粘满了腐败的血rou的外套,又把脚上的军靴换成一双超市里找到的塑料雨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