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书斋 - 耽美小说 - 每天都在偷窥隔壁突然回国的前男友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7

分卷阅读17

    过身边的谁,慢慢自己一个人过下来,还真没找过谁,仿佛离开了钟轶,世上的其他任何人,都成了庸脂俗粉。

他虽然嘴上不服软,但其实心里也知道,今天白天在酒店里,钟轶看到他和肖子航动手,为什么会那么的怒不可遏。

直男嘛。

钟轶骨子里是个观念很传统的直男,用他们当年吵架的话来说,是因为喜欢自己,才委曲求全喜欢同性。

一个铁骨铮铮的直男,看到两个男人为了争抢自己大打出手,显得自己特弱势、特像个被争抢的玩物,面子挂不住呗。

再加上那个肖子航,自打钟轶回国,他的行为就像磕了大麻一样,荒唐又丢脸,简直不可理喻。

凌煊想到昔日三人一起在篮球场打球,浑身臭汗一起去食堂填肚子的场景,不由得深深一叹,今儿跟肖子航这么一动手,点破了这层窗户纸,恐怕他们是再也恢复不了原先的老友情谊了。

罢了。到底是直是弯,对方承认与否,去追根究底也没有意义。反正他钟轶,这辈子只许喜欢自己一个,这就够了。

金发碧眼的驻唱拿起吉他甩甩头发,舞池里的音乐换了一曲,旋律由疾转缓,先前蹦蹦跳跳的男男女女们也安静下来,在沉郁悠扬的曲调中慢慢晃动着身体。

那是一首不知名的英文歌,曲子难记,歌词却有些动人,主唱唱的情真意切,凌煊歪着头静静听着,终于有了些醉意。

具体歌词他听得模模糊糊,歌者的情绪和心境却如同扑面而至的泉水,令他在微醺的酒意中听的真切。那首歌翻译过来好像是这样的——

“如果此生注定孤独且长命百岁,

如果我的漫长生命的未来里注定没有你,

那么就让我,下一秒,变成高空垂直坠落的飞鸟,拥抱坚硬冰冷的土地。

那么就让我,下一秒,死去就好了。”

凌晨三点,凌煊在酒吧喝的酩酊大醉,这一天对他来说并不特别,就如同过去许许多多个,钟轶所不知道的他独自买醉的夜晚一般,稀松平常。

同样烂醉如泥的龙嘉褀把人搀到了小区门口,还欲再送,被凌煊大着舌头拒绝了,并且态度异常坚决。他拿这人没辙,只好叫了自家司机来接,自行打道回府。

恰逢这两天他们楼下的路灯坏了,凌煊踉踉跄跄摸着黑出了电梯走到自己单元门口,摸出钥匙往锁眼里捅,捅了几下硬是没捅开。

他嘴上骂了句“cao”,正较劲着,门猛地一下从里面拉开了,凌煊一个没留神,险些撞到那人身上。

正想说,你在我家干什么?你怎么进来的?他忽然一下回过神来,只想给自己一个嘴巴——这是钟轶的家,自己走错门了。

见钟轶一脸错愕地看着门外,张着嘴半天没能说出话来,对方身上还穿着居家睡衣,恐怕是已经睡下又爬起来开门来了,凌煊立即像犯了错的小孩儿似的,站的笔直。

“你到我这儿来干什么?”

“入室抢劫。”凌煊回道。

“……”钟轶张着嘴没说话,心说傻叉,你一定自我感觉很良好,以为你自己现在这个样子英俊潇洒又有幽默感吧。

想说点什么挽回气氛,又怕被钟轶下逐客令,凌煊索性乘机将错就错挤进了门。才在椅子上坐定,一张口便忍不住道:“有没有水……”

没办法,一喝多就口干,实在太渴了,张嘴就能COS喷火娃。

本想狠心赶人来着,钟轶听他那破锣嗓子如同冒着硝烟的火箭筒,心里叹了口气,道:妈蛋,一定是你上辈子欠他的。

牛奶煮开,加可可粉,小块黑巧克力切碎,锅里冒泡泡时一股脑加进去,出锅时挤一点焦糖酱,如果有棉花糖装饰,应当层次会更丰富些,可惜他不在此常住,冰箱里许多东西都没能备齐。

之所以会做这么华而不实且卡路里着实不低的饮品,是因为看似高冷、爱耍酷的凌同学,骨子里是个爱吃甜食、草莓的梦幻小公举,这个嗜好他从不曾主动开口承认过,还是钟轶在漫长的相处中自己一点一点发掘的。

五年不见,不知他是否还嗜甜,还是为了维持身材戒了。他斟酌着是否开口询问,转念一想,有的喝就不错了,还挑剔?爱喝喝,不喝滚。

抽油烟机还在发出均速绵长的哼哼,在这杯热可可出锅之前,钟轶往外面悄悄看了一眼,发现凌煊已经趴在桌边睡着了,长手长脚都乖乖摆着,像个大学校园里十八、九第一天参加军训的愣头小子。

他把热气腾腾的饮料在桌上放下,看着身旁这人安静的闭着眼睛,随着呼吸一颤一动的纤长睫羽,心中长长一叹,这口气叹的又软和又缥缈,一如可可在空气中发散出甜蜜而温暖的味道。

凌煊的轮廓很深邃,紧抿着的嘴唇却透露着清秀的少年感,这使他男人和男孩的气质融合的恰到好处,总让人不自觉被他的清爽阳光所吸引,又为他的成熟和魅力所俘获。

很不巧,钟轶在五年前中了这厮的套路后,五年后再一次,被对方毫无防备的清浅呼吸给勾住了。

钟轶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也不坐下,大概过了五分钟,他觉得自己看够了这个人了,心里的翻江倒海都平息了,才动手推了推凌煊的肩膀,想叫他回家,回自己家,或者回他那天说的那个什么朋友家。

怎样都好,就是甭在自己面前杵着惹眼了。

“凌大爷,起来喝了这杯,赶紧打哪来回哪去。”

推了几下,这人就跟被点了xue似的没反应,钟轶有点气急败坏,三下五除二把凌煊搀起来,往门口走。

才走没两步,凌煊忽然轻轻一笑,眼中闪过一丝暗哑地光,抬头在他耳边吹了口气。

“宝宝。”

温存的、暧昧的、带着酒意的,以及多么熟悉的称呼。

“凌煊你叫错人了。”钟轶浑身一颤,惊得半边身子都麻了,连忙去推怀里的人,道:“你瞎闹什么,别闹,走走走,回你自己家去。”

面前这人也不知是真醉还是装糊涂,睁大眼睛茫然道:“我的家不就在这儿吗?宝宝,宝宝,你不就在这儿吗?我哪叫错了?”

这语气又无辜又讶异,透露着一丝打心底的真诚,反倒衬的自个像是个欺压忠良的恶霸了。

趁着他发愣这会工夫,凌煊继续往钟轶耳廓吹气,试图化解敌情,还得寸进尺的舔了舔嘴边那小巧微红的耳垂。

钟轶的耳朵本就十分敏感,再加上太久没有被人碰过这里,身子一抖慌忙躲闪,几乎是一下子被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