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书斋 - 耽美小说 - 锋芒初试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3

分卷阅读43

    “嗯嗯。”

杨时卿很期待地听着,明煦在一边思索了一会,道:“好像说是要穿礼服,男女一组。”

“男女一组?!”杨时卿瞪大了眼睛,“你们班有这么多男生吗?”

“没有啊,所以剩下的女生单独组成一个方阵吧……我也不记得了。这个事情不是我负责的。”

“哦,这样。”杨时卿挠挠后脑勺,在脑海里想象了一下明煦脱下校服换上西装的模样……唔,好像还挺帅的。

接着杨时卿又想起了,明煦的生日是真的快到了。运动会结束以后,好像就是明煦的生日了。

手表、钱包这些礼物都被杨时卿否决了,但也实在想不到该送什么好了。

要能表达心意,又能体现情怀的。

明煦打断了杨时卿的思路:“你英语试卷写完了没有?”

杨时卿啊了一声:“完了,今天运动会的事耽误了一会,我还有一篇没写呢!”

“说好一天一张的呢?”明煦伸手,“来吧,惩罚你,打手心。”

杨时卿笑得像个傻逼,“不带你这样的啊!阿明真的很严格。”

明煦故作严肃地拿着塑料三角尺上前要打杨时卿手心,杨时卿避闪不及,干脆扑上去勾着明煦的脖子把一双爪子从衣服下摆伸进去挠他的腰窝。明煦猝不及防,直感觉被杨时卿碰过的地方有一种奇妙的热度蔓延开,炽热的小火苗飞窜得让人害怕。

明煦脸一红,下意识推开了杨时卿,又有些尴尬地圆场:“你干嘛呢,爪子这么冰。”

“那你给我暖暖呗。”杨时卿嬉皮笑脸地凑过去,又要把手伸进明煦衣服里。明煦有些哭笑不得地发现,这段日子来,杨时卿跟他已经不知不觉到了这样腻歪的程度,用别人的话来说,就是gay里gay气的。

明煦把杨时卿的手从自己腰侧掏出来,无奈道:“想暖手自己给暖手宝插电去。作业都没写完别给我卖萌。”

杨时卿做一个委屈失落的表情,然后转身笑嘻嘻地回房间收拾书去了。明煦站在原地,好不容易才缓过神。

这个笨蛋。

坚持了两周,杨时卿已经养成了一套比较好的学习习惯。杨时卿的书桌是两层抽屉型,不怎么用的书已经都带回了家,常用的堆在桌面和放在第一层抽屉里。第二层抽屉则是用来随手放那些做完了的试卷的。这天杨时卿写完了一套数学试卷,自己对着答案批改完,随手想放进抽屉,没想到抽屉已经被试卷堆得乱七八糟。杨时卿久违地想起来,就干脆整理一下抽屉吧。

这么一整理,杨时卿成就感满满地发现,自己这两周以来不知不觉已经做了将近二十份试卷。二十份课外的试卷,几乎是高二自己半个学期的题量了,而现在只花了两周。即使是在测评考试前的那段时间里,杨时卿也没有这么猛地狂写试卷。

真是空前绝后了。

但题海战术要不得,还是得先把基础知识补扎实。杨时卿稍微调整了一下自己的计划,心情是越来越好。

也许真的像老妈说的那样,考试的分数或许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使自己心态的转变。只要有了个好的心态,朝着计划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分数迟早也会慢慢地提升。太急于求成,或许反而会起到反效果。

享受这个过程,结局也就慢慢地不那么重要了。

体育课上,班长把租来的轿子带了过来,同学都闹哄哄地开始帮忙加工、装饰。几个抬轿子的同学还和杨时卿一起试了几把,惹来大家一阵欢乐的笑声。最后还被班上的女同学用手机偷偷拍了照传在了班群里,最后被班长加精,说要加在以后的同学册里。

除了开幕式的排练,杨时卿私下也找了九个男生,跟他们约好了一起排练接龙跳。高一的运动会杨时卿也参与过一次接龙跳项目,不过他是夹在中间的那种。练习的时候大家跳得特别慢,但一到了赛场上,一个个都像不要命地跳远似的往前疯狂跳跃。这一点他有深刻体会,就也这样跟其他九个人说了,其他九个人认真地记下,看杨时卿的眼神愈发地佩服了。

在前面十来年的学习生涯中,杨时卿一直是个坐在台下起哄的角色,真正站上台当个组织领导者的机会并不多,杨时卿也感觉挺新鲜的,因此也做足了功课。杨时卿率先跟九个同学约定好了排练时间,在cao场上,循序渐进,调整最佳站位和摆腿姿势。

第一次尝试迈开腿并不那么顺利,中间总是断开、还有一个同学摔了一跤,导致整个队伍都摔在了地上。杨时卿把他们扶起来,几个男生你看我我看你,都没心没肺地乐了。

杨时卿的领导能力还不错,十个同学一边排练一边互相磨合,增进了不少感情。到了后面,杨时卿的队伍前进速度已经可以很快了,而且又快又稳。偶尔看到cao场上有其他的班级也在排练接龙跳,杨时卿便积极地找他们一起模拟比赛,大汗淋漓地赛了一场。杨时卿的队伍表现得很不错,远甩对方7、8米。晚饭时间时,杨时卿兴奋得特意买了10杯西瓜汁,给自己的队员一人一杯。

练习到了后面,每个人的腿都跳得生疼,第二天却依旧很乐意地继续排练。在学习压力繁重的高中,这样能组织同学团结一心的集体活动并不太多,每个人都很珍惜,认真对待。

第30章30

这天,明煦久违地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还是个10岁的孩子,搬家的第一天遇见了小暴龙一样咋咋呼呼,笑起来却很可爱的杨时卿。

杨时卿住在他家的隔壁,两家的mama因为有共同的兴趣,因此关系很快就亲近了起来,时常聚在一起聊天织毛衣。明煦的爸爸是个卡车司机,每天早出晚归,很少在家里陪伴母子俩。于是,明煦从小就喜欢跟着mama,mama走到哪儿,自己就跟到哪儿。明煦mama喜欢去杨阿姨家里做客,明煦就也时不时跑去隔壁家玩儿。明煦从小就聪明伶俐,一口一个奶声奶气的杨阿姨,叫得亲昵,把杨mama的心都叫化了,有什么好吃的都给小明煦留一份。

因此最开始的时候,小杨时卿对小明煦的印象并不太好,只记得他是个喜欢抢自己糖果的陌生的小孩。杨时卿爱吃糖果,吃得满嘴蛀牙也乐不可支。但每次明煦一来,所有的糖果就都到了明煦的口袋里。杨时卿气鼓鼓得龇牙咧嘴,杨mama却把这个当成玩笑话说给大家听。

聪明如明煦,当然一眼看出来了杨时卿的小心思。在一次两家人一起吃过晚饭后,明煦偷偷地把自己收集起来的一袋糖果,塞进了杨时卿的上衣口袋里。

明煦其实并不爱吃糖,但他知道,杨时卿特别的喜欢。那袋糖果他收集了有小半个月,软糖、硬糖、水果糖、奶糖……应有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