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书斋 - 经典小说 - 我成了新的魔法之神在线阅读 - 第十四章 第一支魔杖

第十四章 第一支魔杖

    平日里,这棵树下有人日夜守着,稍微有点动静都能发现。这一天,天色突然变化,下起了瓢泼大雨,雷霆在空中不断炸响,正是适合偷摸砍树的时候。乘着黑暗,在雷声的掩护下,苏云直接在树冠最上面,取了偏东的一大枝树枝。看大小,够做它十几支魔杖了。将所有的树叶剃干净,苏云把自己剪下来的不要的部分,全部扔进了远处的山林里。这种树的木质,苏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里面的颜色,竟然是漆黑如墨的。现在材料到手了,苏云立刻开始了魔杖的制作。因为已经用各种材料制作过了,所以算得上轻车熟路。魔杖制作的最大困难,在于不光要在里面构建通畅完善的回路,还要保持力量稳定和平缓的放大。从而可以让巫师用出一个个徒手无法施展的魔法,这也是魔杖最大的作用。按照苏云的研究,巫师的魔杖制作大概分为两种方式。一种,完全利用木材本身的回路来构建能量流转的回路,代表人物就是对角巷的奥利凡德,就像他一直说得,“魔杖选择巫师!”这种制作方法,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魔杖材质本身的特点,达到一些很是神奇的附加效果。而另一种,则是完全根据巫师的特点,来强行在魔杖内部构建回路。这种魔杖做出来的效果很棒,但是只能量身定做。别的人拿到手里,也不能成为它的主人。但是现在,苏云也就为了佩恩做这么一次,要是巫师的职业真的盛行起来,让他们自己想办法。截取了一段大约五十厘米左右的木材,抹去所有的多余的部分,包括外面的突起啊、枝桠啊之类的。苏云小心翼翼地将一缕头发粗细的法术能量探出,进入了魔杖,按照自己提前设计好的回路,开始游走起来。一次又一次,不断地重复,速度越来越快。渐渐地,回路的流转不再需要苏云的指引,而是在自发地进行着。直到运行到了某个极限,突然一声低鸣,这支魔杖摆脱了苏云的掌握,自发地悬浮到了空中。“嗷!”佩恩一声痛呼,苏云刚刚从他的脑袋上拔下了几根头发。选出长度适中的那一根,苏云开始等待着合适的时机。很快,一缕银白色的细丝能量从悬浮的魔杖里面射出。苏云一抖手,手中那根选出的发丝灵活地飞了起来,然后游鱼般地一摆尾,从魔杖较大的这一头钻了进去,一直到魔杖的正中位置才停下来。然后,整个魔杖开始震颤起来,发出低沉的嗡鸣声。然后某个时刻,突然停下了一切异象,整根魔杖直接掉了下去,被苏云上前接在了手里。这一刻,苏云能够清晰地感觉到,世界本源的轻度沸腾。浓郁的能量从虚空中涌出,不断地注入到这支新生的魔杖中,强大着它,进化着它。感受着来自魔杖的微弱抵抗,苏云将之递给了佩恩,“来,试试!”佩恩将这支魔杖接过来,虽然他以前从来没有发出过一个成功的魔法,在魔杖入手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这是自己的魔杖了。循着感觉轻轻一挥,所有制作魔杖而产生的杂乱,被整整齐齐地放回了原位。感受着空中那股温和的力量,苏云不由露出了一丝微笑。“给它起个名字吧!”苏云看着自己真正意义上制作的第一件魔法物品,心里有一种满满的成就感。这个魔杖的诞生,受到了世界本身的青睐,世界的本源不断地注入到杖身中,不断地为它提供成长需要的营养。这会成为这个世界最强大的魔杖,毫无疑问。连带地,苏云也受到了世界一丝丝青睐,感受着虚空中一丝连绵不断的本源能量,不断地注入到了魔网本体中,苏云舒服地都快唱出歌来!“名字?”佩恩思考了一阵,“这是这个世界上第一支魔杖,比其他所有的同类都要年长。又是老师你赐给我的,干脆就叫它年长者(elder)吧!”“年长者?”这名字也是够奇葩的,不知道是不是冥冥之中的巧合,这个魔杖的名字竟然和老魔杖一样。“轰隆!”一声雷霆响起,佩恩手中的魔杖跟着一颤,代表着这个名字被世界和魔杖承认了。从此,这支魔杖就叫做“年长者”了!既然,魔杖已经制作完成,而且苏云也在这里呆了不短的一段时间,他打算带着佩恩,继续自己的行程。对着苏云的离去,先知很是不舍,但是也知道对方不可能一直呆在这里。因此,在真诚地告别之后,苏云带着佩恩,走入了远处的山林。看着一大一小两个身影,渐渐地消失在远处。先知的心里既是失落又是些微的高兴,自己这辈子是不可能再离开这里了,但是看着一个拥有跟自己相同的目标的人,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也有一种诡异的安慰感。这时候,一个负责收拾苏云和佩恩屋子的女人从远处跑来,凑到了他的耳边说了句什么。先知一愣,然后跟着那个女人到了苏云一直居住的房子。就在房子的正中,一支婴儿手腕粗细的木棍顶端,一团明亮的、金黄色的火焰,正在静静地燃烧。偷偷拿了那棵鬼木的一部分,苏云也留了一件有意思的礼物,留给了这个住在山谷里的部族。一团不会熄灭的火焰,想到这个,苏云还有些rou痛,“不灭明焰”的释放,竟然要红宝石粉末作为施法材料。这是他拿黄金和捕奴船的船长换的,总共就三块。带着佩恩,两人直接向着大陆的彼端行去。过了几天rou随便吃的日子,佩恩发现自己竟然又回到了那种,“自己去找吃的!”“自己去想办法”的日子,感觉分外苦逼。虽然已经找到了适合制作魔杖的材料,但是苏云并没停下自己研究这些植物的行为。他希望自己可以发现,拥有某种特异能力的神奇植物,虽然他自己也觉得希望挺小的。翻过这座山脉,足足花了苏云和佩恩三个月的时间,佩恩的衣服早已经成了乞丐装。两人也没带什么行李,完全就是空手来的,所以最近佩恩一直都在练习无声施法,希望可以把自己的衣物修补好。魔杖虽然是做出来了,但是咒语产生的散乱问题,还是没有解决。苏云目前还不知道原因,只能让佩恩苦练无声施法,不过收效甚微。翻过了徳拉肯斯山脉,就正式地进入了非洲的草原带了。非洲拥有着这个世界上最大的草原带,除了沙漠地带和一小片热带雨林地带,剩下的全是草原,占了非洲总共面积的三分之一。这里的草原,没有被人类所占领,完全属于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的动物们。这里处于生命的原始阶段,数量庞大的兽群在这片天空下自由的奔跑。这里拥有的动物种类,数都数不清。每个族群都形成了一套自己的生存哲学,努力地和天敌以及自然做着抗争,用尽一切办法将自己的族群延续下去。在这片辽阔而野性的土地上,苏云感觉自己像是被触动了,被那种毫不内敛的、肆意张扬的生命力所感动。他看见过一只刚刚出生的小角马的蹒跚学步,也见到了猎豹的口下羚羊的悲鸣。跟着百万只角马一起迁徙,看着对方毫不犹豫地趟过了满是鳄鱼的河流,哪怕同伴在身边被拖下水,鲜血染红了整个河流,没有一只角马停下脚步。就连一向没心没肺的佩恩,也有了许多平常没有的感悟。在见到了这种堪称世界壮美的景象之后,很难不被触动。苏云的最大感受就是,这里的所有生物,构成了一种奇异而美丽的平衡。每种生物都在依赖着其他的生物,既是猎手,也是猎物。苏云没有插手任何一次自然的争斗,因为那非常的多余,草原可以自己很好地运转下去。他不断地体悟着这种奇异的平衡,认为这之中隐藏着一种不被发觉的伟大力量。最让苏云惊奇地是,在这天地宽广、苍莽的草原上,依然有着人类的足迹。说不清他们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多久,他们也有一套自己的生存办法。这一次的行程,只是非洲大草原这一站,就让苏云感觉不虚此行。这一走,就是三年的时间,苏云和佩恩才完全地走出了草原带的范围。现在,他们已经站在了非洲的最北端,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沙漠的这一头,面临着离开非洲的最后一站。脚下的土地渐渐荒芜,植被慢慢地被砂石代替。然后大块的砂石,又逐渐地变为了细小的沙砾。终于,一望无际的沙海,出现在了苏云和佩恩的面前。和三年前相比,佩恩长高了许多,也黑了许多,壮了许多。更关键的是那种坚定的精神,就像是被打磨的钻石一样,在非洲的烈日下,闪闪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