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书斋 - 经典小说 - 奥勒劉的短篇合集在线阅读 - 【人兽】与狼共寤(下)

【人兽】与狼共寤(下)

    

【人兽】与狼共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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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拜特比想象中凶猛许多。

    两个月大的狼崽,已经十分执着于对猎物性命的掠取,甚至有次独自捕获了比自己个头还大的野兔。

    如果说阿莱夫是性格缜密的沉稳捕猎者,拜特就是天生的激进分子。两头狼的性格和捕猎风格大相径庭。

    从我的视角看,驯服野狼比想象中轻松许多——不过与其说是我驯服了它们,不如说它们对我给予了足够信任,愿意配合我出猎。

    一人两狼的出猎效率奇高无比,收购兽皮的商人疑心我雇佣了什么厉害角色,屡次暗示我与他合作,并将那位【神秘猎手】介绍到猎人公会去——他好收取介绍费。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半年左右,拜特已经长成同当年的阿莱夫一般年纪的少年公狼,拥有同样的英俊身姿和漂亮毛发;阿莱夫也快要成年了,现在理应正处于发情期,但不热衷出门寻欢,常在半夜低低嗥叫。

    拜特自幼养成的睡在床上的毛病和骄纵的脾气一齐根深蒂固刻在骨子里,且有日渐膨胀的趋势。

    它总以为自己还是那团小小的丸子,可以使人毫无负担地抱起来——事实上假若它仍像以前一样趴在人胸口睡觉,我准会因呼吸不畅做一宿噩梦。

    阿莱夫逐渐成为一头英俊沉稳的成年公狼,附近居民声称几次看到它叼住试图破坏人家鸡圈菜地的拜特,并低吼着训斥弟弟不道德的行为。

    由此阿莱夫成为了人们心中的好狗,尽管它是狼。

    我认为现在这对狼兄弟已经给到我足够的信任。

    拜特几乎由我抚养长大,亲昵之情自是不必说;阿莱夫现在也肯将前爪搭在人的膝盖上,使人抚摸头颈。

    我在院子里种了玫瑰花,一丛一丛开得很旺,花香常常引来狂蜂浪蝶,拜特因为追咬蜜蜂被蛰过一回下巴,脸变长了一个多礼拜。

    我将一些玫瑰摘下来做香囊,顺便剪下两枝玫瑰去掉尖刺,一狼一朵给它们别在耳朵上。

    阿莱夫肃着脸戴着花,看起来十分滑稽;拜特则保持一贯的傻笑脸。兄弟俩一个闭眼假寐,一个追着蝴蝶疯跑,花香混着茶香悠悠荡在院子里,把今天不太明朗的午后阳光都仿佛染得带了些香气。

    花香浓郁,晚上睡觉时,拜特的脑袋还是玫瑰味。

    秋去冬来,眼看一年即将结束了。

    这天我在屋里擦猎枪,忽然听到院子里两只狼呜呜地低吼,随即耳朵里钻进女人的尖叫声。

    我连忙出门去看,院门口比着黑洞洞几支枪口,穿着华丽的年轻小姐捂着嘴拎着裙摆惊慌失措;阿莱夫和拜特齐齐弓起腰身,低吼着警示不速之客。

    我拍了拍手,两只狼慢慢收起厉害模样,渐渐退到一边去。

    这位容貌姣好的小姐拍着胸口,另一只手略抬了抬,两旁侍卫收起枪来。

    “你怎么养了这样可怕的两条狗?”

    原来是杰菲斯造访了。

    杰菲斯是位怪异的贵族小姐。

    我在一次出猎时偶然救下她。当时她正跟家人赌气,一人追着鹿跑到丛林深处,脱离了家族猎场范围。

    我开枪解决了那几只豺,又带她回家洗了澡换了衣服,顺道替她打了几只野鹿,使她在家族贵戚前体面地出尽风头。

    自此之后她就将这里当成偶尔造访的别院,只不过她赠予的宝石衣裙对我实在没什么用处。

    她是公爵的小女儿,而至于公爵是个什么样的名头,我一介粗莽猎手也实在分不清楚。我不晓得那些伯爵公爵有什么区别。

    杰菲斯这次一个人来(没有由家族长辈陪伴),身后跟了五辆马车,她说这是最简单的阵仗,她不想叫别人瞧出她是个贵族来。

    她令侍卫们守在院门口,侍女们侍候在院子里——先前我一直觉得院子很大,现在看来却小得可怜——阿莱夫和拜特不堪众人的喧闹和繁杂香水气,躲到后院去了。

    杰菲斯将裙子一层又一层拢起来搭在膝盖上,得意地宣布道:她即将结婚了。

    据她说,对方是邻国亲王的长子,与她见过几面,为人十分谦逊,领地也很广袤,他是十分得意的丈夫人选。

    “我们会生很多孩子。”

    杰菲斯幸福地憧憬道:“他的模样十分英俊,可以想象我们的孩子会有多漂亮。”

    我祝贺她即将踏入幸福殿堂,但想不出该送她什么礼物。

    她在屋里子看来看去,指名要我新做的一把小弓。

    随后问起我决定什么时候结婚。

    从后窗里能看到阿莱夫和拜特在打着滚嬉戏。

    结婚?我好像没有这样的打算。

    曾经确实期待过村庄里某个年轻男人,但很快发现他的枪法没我准,跑得也没我快。

    “我想象不出你适合什么样的男人。”杰菲斯眨着眼睛,手指绕着垂在鬓角的金发说:“你像森林里的一阵风,很难有人能抓到你的。”说着,她笑起来,补充道:“或者我想请你到我身边来,你又识字,可以为你安排一些工作。”

    看得出她很喜欢我,她也十分寂寞。

    我不清楚像这样的大人物为什么甘愿到深山老林中来找朋友——她为什么不像我一样,养两只狗或者狼呢?

    杰菲斯的婚礼当然没必要邀请我。

    她结婚的那天,阿莱夫和拜特合力击退了闯进院子里的熊,这是他们迄今以来最大的胜利。

    日子过得太过安稳,这导致我忽略了一些事实:比如照理说阿莱夫每年一次的发///情期应该到来了——除非他发育迟缓;再比如我不该将人类之间的感情投射到兽畜之间去。

    阿莱夫的过度沉稳使我产生所有狼都是如此的错觉,这种错觉甚至将拜特包含在内。

    关于拜特,虽然它总是惹出祸端,但毕竟由我亲手养大。

    养兽物最好从幼兽养起,这是多数人都明晓的道理——因为懵懂的小兽能与人建立亲密信任。

    相比之下,阿莱夫就显得疏远些,尽管它是猎人得力的助手。阿莱夫少年时身上的冷峻与警惕并没有随着时间和信任消解,这些特质和他锐利沉静的眼神一起,使他成为一头威严稳重的成年公狼。

    我不知道同人类一起生活的狼是怎么样被狼群中的狼所看待的。

    一次出猎时远远看到狼群如急促箭雨在林中闪过,不一会儿,视野近处隐出几只灰狼。

    拜特喉咙里立即滚起低沉的吼叫,阿莱夫缓慢地朝狼群方向走了几步。

    随后,不知由哪只狼开始嚎叫——你知道狼的习性,只要有一只开始嚎叫,几乎所有听到叫声的狼(甚至狗)都会参与其中,他们无法拒绝这个——连阿莱夫和拜特都参与了。

    尽管打了许多年猎,我从未如此近距离处于仰天长嚎的狼群之中。

    林子里气氛倏地变了,我不知道原来树上藏着这么多鸟。藏在树里的鸟群在一瞬间炸开,无数对翅膀扇动起来,使森林上空掀起一阵急促的风。

    林中野物四处飞窜,都想尽力离狼群远一些——不得不说这对于猎人来说不是什么幸运的事情,今天很有可能空手而归了。

    狼嚎声绵延不绝,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狼群渐渐停止嚎叫,不远处的狼群也渐渐后退,最后在林子深处闪了几下,那群身影便再也看不见了。

    这个时候拜特已经快一岁了。

    拜特长大以后,兄弟俩的感情就不似小时候亲密,甚至有时会发出敌对的低吼声。可阿莱夫毕竟是一头优雅稳重的狼,它只会在喉咙里滚动两声。

    狼群有阶级划分,我想阿莱夫对拜特,大概就是上级对下级的示威。

    人类亲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若是维持得好,可以持续一生;但狼绝不受兄友弟恭种种人伦的影响:拜特渐渐长大,阿莱夫似乎就舍弃了父母甚至兄长的角色。当年那个温情十足的少年狼全然不见了,对于拜特来说,阿莱夫现在是一个严苛的不苟言笑的、时时妨碍它向猎人撒娇的监管者。

    我发现这一点,是在拜特开始发///情的时候。

    拜特仍然有睡在床上的习惯,阿莱夫则仍睡在门口。

    那天晚上拜特一如既往地上蹿下跳十分亢奋,阿莱夫竟然也少见地焦躁起来,不断低声呜吼着朝拜特示警。我甚至以为屋子周围出现了什么野兽。

    当我终于坐到床边时,拜特很快蹿到我腿///间来——这是它惯常撒娇的动作。我拍拍它的头试图让它安分一点,但它仍坚持不懈地在我身上嗅来嗅去——那时候我应该察觉到它是很兴奋的,比如它尾巴上的毛发因亢奋而发炸。

    它蹬住我的腿,一路嗅到我的脖颈时,阿莱夫进来了。

    睡觉时间阿莱夫往往蹲守在外屋门边,它进卧室的情况很少见。

    如此频繁的示警更少见,还是朝着拜特。

    拜特将爪子搭在我的肩膀上,发出犬类特有的嘤咛声。就是那种似乎在遭受痛苦、或者受到惊吓时的嘤咛,它从小不舒服了或者想撒娇了,就会发出这种声音。

    “你怎么了?”我抓着它的耳朵,好观察它的鼻尖是不是发干。

    拜特因此与我对视。

    从远处看,它与阿莱夫几乎一模一样(当然除了体型);可到了近处,你就能明显地通过眼神分辨这兄弟俩。

    阿莱夫的眼神,毫不夸张地说,是一道天然结界,微微上挑的眼睛十分具有威严,就是那种你所能想象的野狼应当具有的眼神,除此之外还有不属于野兽的特有的沉静。拜特则看起来更好相处一些。不知是不是自幼由人类养大的缘故,拜特十分善于利用形象与人亲近,连眼角都趋于下垂——很像一些为讨好人类而进化的家犬。

    可也仅仅是【看起来】好相处。在捕猎时,拜特是一匹疯狼。

    拜特温热柔软的耳朵就在我的掌心里,它好像从来没这么安静过。

    忽然,它轻轻往前凑,舔向我的嘴唇。

    就在那一瞬间,阿莱夫爆发出前所未有的怒气。

    它嘶吼着扑向拜特——动作过于凶猛,以至于划伤了我的胳膊。

    拜特哀嚎示弱两秒,旋即发现这次在哥哥这里已不再能通过示弱敷衍过去,随后立刻嘶吼着反攻。两头狼,健壮的公狼,将他们捕猎时的凶猛与决绝具化成亲兄弟身上淌血的新鲜伤痕。

    它们撕打得毛发与鲜血一齐纷飞,瓶罐枕毯飞了一地,鲜血从地上迸溅到墙上。

    阿莱夫毕竟是已经成年的狼。

    它最终将拜特咬着喉管拖出门外,刺目的血迹拖了一路。

    拜特哀嚎着,眼神却依然凶狠,它还在试图挣扎反攻。阿莱夫的尾尖微微蜷起来——每当它做出这个动作,你就知道它要对猎物发起最后进攻了。

    我朝天开了一枪,阿莱夫松开嘴,拜特踉跄着立起身后退两步,一瘸一拐地纵身跃出围墙去。

    我的胳膊还在淌血,阿莱夫朝我走来,我警惕地退了半步。

    寂静的院子里,后院的羊群鸡群噤若寒蝉,只有我惊魂未定的喘息声。

    也许还有阿莱夫的。

    阿莱夫静静地看着我,它口吻的半边毛发,直至胸口都沾满了血——不知是它自己的还是拜特的——但眼神已经恢复沉静。

    它的尾巴烦躁地甩了甩,忽然低下身子,同拜特撒娇时一样从喉咙里嘤咛出声来。

    这使我注意到它背上的伤疤——就是初遇时被鹰撕开的那道可怖伤疤。事实上那道伤口恢复得并不好,尽管有毛发的覆盖,还是能轻易看出丑陋的凸起。

    这道伤疤似乎在刚刚的撕打中再次开裂,黑色毛发根部隐约能见到一些鲜红。

    它放低姿态试探着靠近我,来柔和地舔我胳膊上的伤口。

    自那一晚开始,阿莱夫开始睡在我的床尾,拜特不再有进入卧室的权利。

    拜特的离家出走仅仅持续了一夜。

    第二天我打开院门时,远远看到它朝家里奔来,与它并排着的大约是一只母灰狼。那只灰狼在不远处停下,远远目送着拜特朝走进院子,然后消失在丛林里。

    两兄弟在撕打之后的见面不再剑拔弩张,阿莱夫嗅了嗅拜特的身体,拜特放低身子,然后翻了个身,四脚朝天,将肚皮裸露在阿莱夫眼皮底下。

    对于狼来说,这是彻底的示弱。

    在此之后,我仍然在白天带他们捕猎,阿莱夫照旧沉静地击杀猎物,拜特照旧疯狂地享受捕猎乐趣,只是它不再像先前那样同我亲近了。

    院子里玫瑰开过几茬,阿莱夫和拜特都已经长成健壮的青年公狼。

    我们的日子也十分平静。

    杰菲斯又来过几次,其中一次是因为她生了一个儿子,专门带过来给我看;还有一次是她疑心她那位丈夫与一位女伯爵有染,来倾诉苦水;剩下的几次是闲得无聊打发时间,还让我教她用枪。

    拜特也同杰菲斯一样有了伴侣,就是之前见过的那只母灰狼。

    狼是一种十分忠诚的生物,一头狼只要认定自己的伴侣,就绝不会与其它异性进行交///配。即使在配偶死后,两三年内也不会主动寻求新伴侣。

    从这一点来说,狼比部分人类强得多。

    那只母灰狼常常在清晨送拜特回来,也渐渐与我们熟悉了起来。有次甚至走进了院子。

    阿莱夫与那母狼互相碰了碰鼻尖,拜特为母狼舔了舔毛,母狼甩着尾巴悠闲地离开了。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拜特死亡。

    在一次捕猎时,拜特依旧保持着疯狂,追着一只同样发狂的野猪跑出我的视野之外。阿莱夫拖着一只鹿回到我身边,它总是不会离我太远。就在这时,远处传来十分沉闷的撞击声和短促的怪异的尖叫,几只獾和野兔惊惶地从那个方向窜过来。

    等我们找到拜特时,它被一只野猪的獠牙钉在树上,獠牙穿过了它的肚子,一些内脏从迸开的皮rou里流出来;拜特至死保持着咬紧野猪喉管的姿势,因此野猪也流血过多而死亡。

    血把树下的地皮浸透了,这棵树从未吸收过这样好的养分。

    阿莱夫走到拜特身边,它再次用沉静的眼睛看向我,眼中似乎有泪水。

    我不相信狼也会哭。

    它嗅嗅拜特仍然睁着的眼睛,舔舔被獠牙钉着的伤口,从喉咙里发出一声悲鸣。

    紧接着,它仰起头,我听到了有史以来最凄厉的狼嚎。

    绵延不绝,振聋发聩,惊得一群鸟扑梭梭飞离树冠。

    母灰狼不知从何得知拜特的消息,它飞奔而来,一边呜咽一边不断舔着拜特的身体。与她同行的几只灰狼毛色更深一些,我这才意识到,拜特的孩子竟然在我不知道的地方长得这么大了。

    自那之后,阿莱夫失踪了三四天,等它再回来时消瘦了许多。

    后来我在林子里发现几只野猪的尸体,拜特死后,直到我的狩猎生涯结束,这片森林里再没出现过野猪。

    它回来时直起身子舔了舔我的脸,我从它身上嗅到森林里的寒气、腐殖质的腐败香气、血腥味和狼本身具有的野兽气。

    我抱紧它,才意识到我的双手在发抖。

    我带它去家后面的小山坡,拜特就葬在那里。

    拜特,我一手养大的孩子,从那样的连rou干都无法消化的小小毛团,长成一头漂亮凶猛的公狼,有了温情的妻儿,却死在了最健壮的年纪。

    我忽然忆起当年阿莱夫教拜特捕猎时,拜特的第一只猎物便是一头小野猪。

    也许这就是所谓因果,这就是命运。

    主从来是不公的,祂为万物写好命运——就好比拜特的捕猎生涯始于一头野猪,也终于一头野猪。假如它能平安地过完一生——

    当我想到这里,我意识到一个更可怕的事实:狼的平均寿命至多只有十几年。

    我不敢去掂量阿莱夫和拜特在我心里是什么份量,只是我现在绝不能再失去阿莱夫了。

    在它有限的生命里,我应当与它再亲密一点。

    我一直在试图逃避阿莱夫。

    逃避它对饲主,或者搭档不应当拥有的炽热眼神;逃避它从未寻找狼配偶的现实;逃避它对拜特与我亲密时的怒不可遏。

    我努力恪守着人类那条可悲的伦理界线,可是杰菲斯说得对,我是森林里的风,或许只有同在森林里奔跑的狼才跟得上我的脚步。

    拜特的逝去对我来说是丧子之痛,同时是催化我和阿莱夫的致命药剂。

    (爱发电删)

    【我赤裸着蜜色的身体,阿莱夫伏在我的腿间嗅来嗅去。

    我抚摸它的毛发,从脖颈到脊背到尾尖;它舔舐我的身体,从额头到双乳到脚尖,最后回到最私密的地方。

    它的嘴里溢着热气,温热粗糙的舌尖碰触女人身体最敏感的地方,几乎立即使我失控了。

    这头沉静的狼眯起金色的眼睛,野兽终归是野兽,没有人类调情的繁多花样。

    它的生殖器在我体内渐渐膨胀,】我拥紧它倒在床上,在激情的湍流里隐约听到村子教堂中牧师纯银般的嗓音:

    ‘’

    太阳辉芒减弱但还有再回来的时候/

    迂腐严厉的元老们的嚼舌不值一文/

    但当日光渐稀,留给我们的便只有/

    永恒的暗夜,不尽的睡眠//

    给一千个吻,一百个吻/

    然后再吻我一千次,一百次/

    再吻到下个一千次,一百次//

    然后等我们已经吻了许多千次/

    我们就搅乱数字,不让自己知道/

    也不给嫉妒的恶人以可乘之机——

    如果他知道我们到底吻了多少//

    ”

    这是谵语,牧师怎能唱出这种歌呢?

    激情褪去之后,阿莱夫柔和地舔我的脸,我碰触它尖锐的犬齿,它顺从地张开嘴任我抚摸,金色的眼眸里流露出前所未有的温柔。

    从未靠得这么近过,我才发现它的爪甚至比我的手掌还大,身躯也比平常看起来魁梧许多。我的腿///间隐约流出一些东西,也许是它的精///液,也许是其他的什么,但我不想去管;阿莱夫嗅到味道,轻哼着令我张开腿,它将那些东西舔///舐干净。

    这就是兽类,它用最笨拙的方式爱一个人类。

    杰菲斯再次来找我,这次她身后跟了十几辆马车,因此甚至有居民与她的侍卫做起了买卖。

    她没注意到我失去了一只狼,她脸上清泪直流,孕肚凸显,她又怀孕了。

    “他一定和那个贱妇搅在一起。”杰菲斯允许一位侍女留在她身边,侍女用金托盘盛着小山似的丝帕,杰菲斯每擦一次泪就扔下一条:“甚至连佣人都知道……天哪,他们一定会下地狱的!”

    我安慰着她,却不得不想到我死后也一定会下地狱,说不定能在地狱里碰到她那位丈夫,从而为她讨一讨公道。

    阿莱夫伏在我脚下,它显然不太喜欢女人的哭声,耳朵一直别着。

    之后杰菲斯又来拜访过几次,面容一次比一次消沉,就连女儿出生都不能使她快活起来。

    直到有一年,她终于微笑着走进院子,开心地说:“我将他和他所有的情妇、私生子都杀了,枪杀。”

    算起来,那年是我收留阿莱夫的第十五个年头,阿莱夫早已将我完全当成配偶了。

    它在最近的两年里飞速显出老态,不但皮毛开始渐渐泛白,捕猎也开始力不从心。它的敏捷能力明显下降,现在就连捕一只兔子都要半天时间。

    它用一生证明了狼对配偶的忠诚,最后用离开证明自己的体面。

    那是很平常的一天,我照例在前院架起茶壶,阿莱夫咳喘起来——它最近常常会咳喘,兽医说上了年纪的狼偶尔会这样。

    我拍拍它的脊背,它回过头舔我的手,我发现它的眼睛不比年轻时清亮了。

    那时候阿莱夫的眼睛令人胆寒,如炫目的黄金一般;现在,阿莱夫的老眼已经混浊,甚至布满了血丝——仅仅十五年。

    等到傍晚的时候,我进屋擦拭了猎枪,听到阿莱夫在院子里长长地嚎叫;我到院子里去看,它立在院门口远远看着我,甩了甩尾巴,然后转过身蹒跚着离去了。

    我最终没有追过去。

    阿莱夫是一只沉静而优雅的狼,它体面了一辈子,最后依然选择体面地离去,我尊重它。

    阿莱夫的离去使我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这段时间我没有出猎;等到终于恢复一些精力的时候,我决定先去整理仓库。

    拉开仓库的门,我闻到一些腐臭味——地上堆了一些猎物。

    有兔子,有小獐子,甚至有青蛙和野鸟,它们身上有熟悉的阿莱夫制造的伤口。

    我扶着仓库的门,意识到这是阿莱夫给它认定的妻子留下的东西——尽管它已经年迈得几乎捕不动猎了。

    你看,这就是野兽,当它爱上人类的时候,只能用兽笨拙的方式表达情意。

    我在泪眼模糊中收拾这些猎物尸体,想象着阿莱夫如何捕到它们、如何将它们叼到仓库来并虚掩上大门,如何一步一步冷静地走向死亡。

    我的阿莱夫,我的挚爱,你为我留下这些,我却还没在你的生命中留下过什么。

    从此之后,我不再出猎了。

    我接受了杰菲斯的邀请,到她身边做一位女管家,同时教给她的孩子打猎的技巧。

    当时她已经嫁给第五任丈夫,有了四个孩子。

    但她从不信任男人。

    在杀了第五任丈夫之后,我和她都已经迈入中年后期,头已经生出白发了。

    “我不愿再结婚。”已经成为女公爵的杰菲斯宣布道:“我决定接下来到南城度过余生,那里比较暖和,阳光也好。”

    在搬去南城之前,我告诉杰菲斯我想回之前的家里看看。

    因为身体逐渐年迈,这大概是我的最后一次长途旅行了。

    杰菲斯令两位年轻的侍卫护送我回去,马车颠簸一路,我又看到了熟悉的房子。

    院子因无人看顾已经长满杂草,后院里的鸡和羊以及仓库里的种种杂物,在投奔杰菲斯之前已经悉数变卖——除了那几张兽皮。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留着这几张皮。”杰菲斯曾经用扇子挑着翻看,不明所以道:“品相又不好,又不是什么珍贵的皮。”

    但我无法告诉她那是我的伴侣留给我的遗产。

    “……夫人,您小心,有狼。”

    其中一位侍卫提醒我,同时将枪口对准不远处——

    那里立着一大一小两只黑狼,大的那只还是少年狼,小的那只走路还蹒跚,看起来尚未足月。

    我心里怦地一声,大一些的狼朝这边看了看,我不知它是否看向了我。

    紧接着,它叼起幼狼,转身跃入丛林深处不见了。

    风猛然呼啸起来,那就是我最后一次回家的记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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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意味着我已行将就木,油尽灯枯。

    我在死神到临之前,闭上眼依旧能听到森林里呼啸的风和响彻云霄的狼嚎。

    主呵,倘若人有来世,请让我做一只狼。

    我愿意与我的阿莱夫共寐共寤,保护好拜特不再死于疯狂。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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