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以,快入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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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以,快入秋了。”
高一时,棠以在诺大的Z中里不属于扎眼的存在,但随着三两个人之间的临时赌约而产生了变化。
赌约的主角是宋时和林淮之。
他俩一直不对付。
起因是张丞说,棠以是林淮之的小跟班,而林淮之不承认。
宋时故意激他,说他要追棠以。
林淮之的眼中有闪烁,嘴却很硬,作出随性的模样,他说,你去追。
张丞说,宋时肯定追不到棠以,因为棠以是林淮之的小跟班。
可宋时的顽劣作祟,十分倨傲,他说,一个星期,只需要一个星期,他就可以拿下棠以。
林淮之笑,可心底却泛起了躁意。
宋时并不喜欢棠以,甚至在以前,他根本没注意过棠以。
与林淮之作出幼稚的赌约,纯粹为了打击林淮之,还有证明自己很牛逼。
人生的奇妙之处在于,你根本预料不到下一秒钟将会发生什么,或许有人会死去,或许有人会重生,或许有人会毫无征兆的爱上一个人,又或许会有人将要离开一个人。
有些期待已久的事,迟迟没有发生时,便会坠入惶惶不安的深渊。
而此时,有的人心是空的,有的人心却是乱的。
晚上八点,教学楼灯光明亮,棠以戴着厚重的黑框眼镜认真的听课做着笔记。
彼时他们才高一,学业上的压力并没有让他们灰头土脸,反而有些惬意美好。
铃声响起,讲台上的老师意外的没有拖堂,准时下了课。
棠以将眼镜摘下,折叠好放进盒子里,把要带回家的作业都整齐的装进书包。
她的动作不疾不缓,收拾好后,悄么往林淮之的座位瞧了眼。
棠以先一步走到教室门外,趴在栏杆上,等待林淮之出来。
她和林淮之,算得上青梅竹马,但两人的关系止于朋友,这是他们一致的认知。
小时候,他们的父辈是一个大院里的军官,他们从小一起长大。
后来,他们的父亲退伍转业,棠父进了机关单位,而林父在那个年代极有魄力拒绝了单位的分配,选择了下海从商,在零八年的时候,抓住了房地产的风口。
两家自此分离,时间一晃就是七年。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某个夏初,棠父随工作调动要去北京,这是种变相的升迁。
棠以高兴极了,她可以去北京了。
在去北京的第一天,林父便邀请棠父一家到家里作客。
而当林淮之再次站在棠以面前时,大院里那个内向的小男孩已经长得高大沉郁,棠以快认不出他了。
棠以只跟他说了声嗨,便再无语言。
他们曾经是大院里最要好的一对朋友。
时间会把关系如同麻绳般搓磨得起了毛刺,叫人互相遗忘,互相记恨。
可林淮之的恨,是单方面的,对方甚至毫不知觉。
教学楼下人头攒动,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棠以很早以前就知道有人给她取的绰号,叫什么林淮之的小跟班,大家好像都默契的把他们看作是一对。
她反驳过,但收效甚微,也就懒得搭理了,只是每次有人把这个外号当着她面喊出来的时候,她便会脸红。
其实,棠以每天晚自习后都要等林淮之一起走是有原因的。
她在搬离大院后不久,在某个深夜,一片漆黑中,家中便有人持刀入室抢劫。
而恰逢棠父棠母都在加班,离家未归。
那次,棠以吓坏了,受了很大的刺激,从那以后她对黑夜产生了恐惧。
她不敢一个人走夜路了。
现在,棠父棠母调到北京后,变得更忙,他们不再有时间在晚自习后接送棠以,思来想去,便想到了棠以的同班同学,他们的至亲好友的儿子——林淮之。
林家父母自然是欣然答应,说也就是顺手的事,还说什么促进两个小孩之间的感情。
林淮之知道这件事时,先是一愣,接着便很快答应了下来。
他对棠以,从搬离大院后,便隐瞒着某种晦涩的情绪,但他很快抛诸脑后,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他不是小孩了,他早就放下了。
这已经是林淮之不厌其烦的送她回家的第三个月了。
班级里的人群鱼贯而出,林淮之走在最末尾,他与棠以隔了三四米,“走吧。”
闻声,棠以偏过头,看到了林淮之的背影,她很快赶了上去。
一路上两人都沉默着。
走到校门口,棠以说,“林淮之,我请你吃冰棍。”
“我不想吃。”林淮之说。
两人虽然已经重逢三月有余,但林淮之像是跟棠以较劲似的,一直保持冷冷的态度,就连棠以这种情感迟钝的典型理工女都感受到了。
林淮之的步伐更快了,棠以却伸手扯住他的衣角,“可是我很想吃哎。”
林淮之被棠以拉住,他顿住脚步,步伐停止,他心头一悸。
看了眼自己被扯住的衣角,又看了眼那张娇俏的脸。
林淮之比自己高了一个头还不止,棠以只有抬着头才能看到他脸上的表情,他看起来还是冷冷的。
“那就去买。”林淮之喉咙涩涩的。
棠以蹦蹦跳跳的去买了冰棍,还给林淮之也带了根。
棠以舔着冰棍,将另一根递给了林淮之。
林淮之顺从的接过,看向棠以的眼神变得复杂。
原来当鲜活的棠以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林淮之才发现自己好像从来都没有放下过小时候的事。
他从未释怀。
他一直牢牢的记着,记到了现在,可是棠以早就忘了他。
林淮之他想,他也要不把棠以放在眼里才行,这样他们才是对等的。
先承认的人,是输家。
所以,当他和宋时立下赌约时,他虽然犹豫过,可又一点不显露的答应了下来。
“棠以,快入秋了。”林淮之说。
路灯昏黄的照着路面,地面上出现形单影只的两个身影,飞虫有如见到火苗般不停的扑腾,经久不息。
如同林淮之别扭的心绪,小时候偷偷打下的绳结从未解开,一直拧巴到了现在。
“嗯?”手中的冰棍有些化水,黏腻的粘在棠以的手指上。
“冰棍要少吃了。”
“哦。”
林淮之把棠以送到单元门口,看着那户的灯光亮起后,才离开。
他的眸色沉沉的,脑海始终咀嚼着那句——先承认的人,是输家。
第二天午后,正是夏末太阳最毒辣的时候。
体育课的自由活动时间中,棠以拿着数学卷子躲在树荫下,戴着那副黑框眼镜,嘴里叼着根冰棍,后颈隐隐有汗意。
宋时站在棠以面前时,棠以丝毫没有察觉,完全沉浸在数学的世界。
被人忽视让宋时很不爽,他抵了抵牙齿,隐藏凶光,面上带笑,“同学,你好,我叫宋时。”
话毕,这时棠以才注意到眼前的少年。
抬眼的瞬间,炙热的阳光刺得棠以微眯着眼,将眼镜摘下,男孩的身形变得更加模糊,她看不清楚他的脸,“同学你好,是有什么事吗?”
“同学,我注意你很久了。”宋时笑,“我喜欢你。”
宋时的直球,让棠以难以置信,她才转学过来一学期不到吧。
不对,应该不是跟她说的。
她立马戴上眼镜,仔细往自己的周围环顾一圈。
结果大失所望,这一片,只有棠以一个人。
她还是有些震惊,从小到大,从未有人说过喜欢她。
棠以伸出手指,又指了指自己,“我?”
他点头说,“对。”
“你喜欢我?”棠以站了起来,重新戴上眼镜,男孩的长相终于变得清晰,“我叫棠以哎!你确定你没认错人?”
两个疑问句,一齐打向宋时,让他脸上堪堪挂不住。
棠以表现出来的仿佛是,被自己喜欢是件非常丢人的事。
其实棠以没有,她只是有些难以置信。
宋时想到他和林淮之的赌约,他忍耐了下去,咬紧牙关,“我没认错人。”
他刚说完话,棠以便伸手捂在他的额头,随即喃喃自语道,“·······没发烧啊”
宋时的嘴角抽了抽,棠以收回手,脸色尴尬,她转开头,悄悄瞥眼他,又很快挪开视线。
宋时交过不少的女友,以前他勾勾手指,就会有大把的女孩扑上来,他已经习惯这样,所以对棠以,他同样胜卷在握般直白。
只是棠以,却完全在他的意料之外。
他看起来阳刚清冽,是名副其实的运动型帅哥,更是Z中篮球校队队长,每进一个球都有大片的女孩为他欢呼喝彩,更别说他就站在那里,都会吸引许多人的目光。
可是棠以刚转学来,她从没听说过宋时这个人。
“其实,我是大冒险输了。”宋时不想太丢人,他要及时止损。
闻言,棠以瞬间变得了然,长长的哦了一声,她拍拍宋时的肩膀说。“明白了。”
她就说嘛。
她这种木讷的人,怎么会有人喜欢她。
宋时离开时,烦躁的挠了挠自己的后颈。
cao场的另一角,几个男孩打着篮球,挥汗如雨。
只是林淮之心不在焉的,当他的余光看到宋时站在棠以面前时,他的球被人拦走了。
当他看到棠以的手抚上宋时额头时,他愣在原地,篮球落地,砰砰砰的往界限以外跳远。
他害怕宋时真的把棠以追到手,又害怕宋时不能把棠以追到手。
林淮之仿佛是一个矛盾体,既想又想,心里憋着一股气。
可是,他又不想认输,对宋时,也是对棠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