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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

     乌鸦的日记

    这是一只乌鸦的日记,破译它花费了我们很长时间。它来自公墓,的确是乌鸦的好去处,它们被认为生来属于那里。

    我们企图从这里找出点什么关于克连公爵的消息。据他的妻子(现在应该称为遗孀)说,克连公爵的墓似乎被盗了。我不知道她是从何而知的。

    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好吧,私人侦探的活每次都令人费解。我不是说那些跟踪自己的丈夫,查看是否有第三者插足的请求。这是很正常的事,至少对我们来说,司空见惯。让人费解的远比这更加离谱,比如现在,你曾经的枕边人认为你的墓被盗了。她或许在警察局与私人侦探所面前徘徊了很久,当然,是想象的,我们真正的工作地址离警察局十万八千里。可人们总是喜欢将两种相似的事物放在一起比较,我是说物理层面的,他们远不知道现实根本不是如此,现实中的我们追求金灿灿的东西超过一切事物,人是趋利避害的生物。

    好吧,扯远了,我总是扯得很远,但这也让我的工作记录手册满满当当,我没有改掉这个习惯,就是因为“充实”的工作记录可以帮助我成为优秀员工,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方面。

    然后我就可以购入一辆新车这是在我将旧东西卖掉的前提下,我盯上它很久了,我必须拥有它。扯太远了,再多是要被批评啰嗦的,我往常总是将这个度把我得很好,这将运用到每一次。

    总之,克连公爵夫人选择了我们,天知道她为什么不选择更加方便快捷的警察局,我要声明我没有在吹捧同行。我接受了这项工作,和几个人一起。

    讲到乌鸦的日记,这真的花费了我们很大力气。首先我们要先抓住它,两天后我们仍在努力,可这只乌鸦居然自投罗网了,它可能看上了当时我手中的rou。谢天谢地,当时我没有张嘴,不然我现在应该在医院,而不是在办公室这这份报告。

    抓住它后我们将它交给了技术人员(这是机密,为了防止被选入优秀工作记录泄露情报,我如此称呼),技术人员告诉我们这只乌鸦竟然写了日记,只是破译需要时间。

    我们都很惊喜,心想还好没有抓另一只乌鸦,那一只或许是它的孩子,兄弟?反正它们几乎形影不离,我们抓住的这只乌鸦总是将吃食分享给另一只,从这方面看,它确实比我们仗义多了。

    前情提要长了些,但应该是刚刚好,我早说过我很会把握这个度。这是它的日记,当然,我只摘了最近的。

    鸦氏纪年1036天(看到标题日期时我是想笑的,但是职业cao守,我必须严谨。但是同时,连乌鸦都有自己的一套法则,计算时间或是别的什么)

    今天偌大的家园又侵入一户,这地方明明那么破旧,只是地段好了些。我为在这里安家花了不少心思力气,我从405天到513天都在为这事奔波。后来我父亲死了,生老病死,总是这样。但他在这里的房子便由我继承,没有兄弟还是一件好事的。于是我在这里安了家,呆了我人生的一半时光。

    鸦氏纪年1354天

    转眼间,我已在这里度过了萌芽、生长、枯萎、沉寂。这里迎来了越来越多的怪异生物,它们把我们的活动空间全占了。以往,我们还可以在地上玩些游戏的,但随着它们的侵占,这里愈来愈热闹了,不再是宁静的去处。因为这好些朋友搬出去了,他们要去寻找新的家园。这里俨然荒无人烟,热闹与静谧在一粒种子的生命历程中悄然实现。改变太快了,我想,在下一粒种子(也许是刚才的后代)的生命中,一切又会轰然崩塌,然后又被重建。万事万物皆在毁灭中发生,然后永生。

    鸦氏纪年1423天

    最近搬来(不,应该说是侵入)的生物真的很奇怪。总是会有一个白色羽毛的直立动物过来,站在旁边。它们中间隔了一块石头和一堆土。我很不理解,为什么他们要这么说话。我们讲话是毫无隔膜的,我对着他,倾诉一些东西。他是指我捡来的那只乌鸦,看起来,他像是被遗弃的。那时候,我还没有搬到这里。我住在一个租的廉价房中,每天累死累活的工作,为了养活我们两个。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初选择带回他,平白给自己添了那么多麻烦,还有不得不工作的理由。有时候我看着他,真是奇怪,为什么会带他回来。准是鬼迷心窍了。鸦真是太怪了,我这样形容自己。

    讲到白色羽毛的生物,我其实很羡慕它的颜色。我、我的家人、朋友,我们大都是黑色的,这颜色真的很烦人,一点也不好找衣服。虽然卖衣服的也很少,但这是我说的。某一天,我了解到上层社会,那里人们的衣服是很好看的,裁缝估计都去了那里。听说那里待遇薪资都很好,主人都有很多钱,可惜我没有做衣服的手艺,不然我准去。鸦到这个时候是嫌弃自己的命运的。

    我又忘记讲白色羽毛了,它是个奇怪的生物。当有其他灰色或黄色羽毛和它一起时,它透明的眼睛会渗出泪珠,可是如果只有他自己时,它的眼睛又会失去色彩,变成毫无波动的玻璃珠。除去奇怪的不同反应外,我还是很喜欢它的眼睛的,我的是黑色的,不太好看,所以对别的鸦或是生物的眼睛总是特别感兴趣,比如我捡来的那只鸦,我给它起了名字。鸦不怎么起名字,名字这个字还是我从我的其他生物朋友那听说的。他有很长的名字,一半来自家庭,一半来自父母,当时我还替他感到悲哀,这么长,除了他属于他自己,还有什么呢?当时我还没有意识到,也不会理解,爱有时赋予我们意义。我捡来的那只鸦,它的名字叫做艾里言。我想让他在爱里说话的,他的眼睛告诉我他的内心,他有一双让我羡慕的眼睛。他很少说话,因为孤单、害怕,因为没有人足够爱他。他那样的眼睛是要在爱中被赋予无价的价值的,可他被抛弃了,于是价值丧失了,他不在会说话。可我捡到了他,并决意将爱给予。我给予所剩无几的爱,企求收获双倍的果实。我渴望他将我们治愈,我决意爱他,连同他的全部,残缺的、破败的,同我腐败的躯体,一同坠入无言的爱中,我渴望"艾里言"。

    这是我和他的故事,在这里一并诉之,埋藏在心底吧。

    鸦氏纪年1526天

    我今天去看了海,凉丝丝的。我在云彩没亮时从家中出发,第二次炊烟袅袅时到了岸边。我双亲仍在时常对我提起这片海,他们说这是快乐与伤痛的结合。快乐在我们,伤痛在以海为归宿的亡灵。我听不懂,但我向往。即使会痛也甘之若饴,这是本性,而本性难移。我站在岸边树上,俯视海域,其实飞起来我能看得更远、更大。但站着看我能感受到边界,因为视线有界。

    我看到侵入我家园的生物。它们在玩,做我看不懂的游戏,因为它们开心着。不是在一块石碑前痛哭的它们,是相互追逐玩笑的它们。海水会洗刷掉一切痛苦。我曾在有着白色羽毛的生物脚下看到这句话,当我抬起头,它已走远,这是为谁留着的?当时我还不明白抛弃这个词,物皆有主不是吗?我当是为谁留着的,心想是浪漫的。可现在我回想,抛弃意味着不认同吗?我看着被水玩闹的它们,有什么错了吗?下一秒,一切轰然变换,海啸袭来,风在吞噬着我们。我忽然意识到,冲刷掉原有痛苦的是否是更大的痛苦。我不知道,因为我在逃,日暮到黄昏,从小憩午后到漆黑半夜。我终于回到自己的领地。

    闲暇时我去找过我父母,我告诉他们我不适合海边,不愿再去。幸好他俩没给我留什么非要 到海边才能实现的遗愿。我上次去海边,也是为了我自己,我想让自己看看海是什么,我曾无比渴望的东西究竟什么样。这是了却了我的一桩心愿,不为了任何人。

    我今天去看了海,但这篇日记是几日后才作。我看了父母,决意补上这篇。上次惊魂未定属实不适合写什么东西。

    我决定不再去海边,无论为谁。

    (我不知为何将这篇也收录上来,分明毫无干系,但我想让别人瞧一瞧,来自一只乌鸦的,小小的,心思。)

    鸦氏纪年1726天

    那个白色羽毛的生物又来了。其实在我给艾里言取过名字后,我也给它取了一个。可是朋友说这不是它的名字,顶多算作代称。但管他呢,这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秘密。它的名字叫做拾爱,其实原本想叫他拾艾的。可是我不想他和艾里言一样,艾里言是独一无二的,无论什么时候。我不能再提他了,一提他我准会写多。

    拾爱,是失去了爱后想要捡起的人。在我眼中,在它同黄色或白色羽毛一起的时候。这一次是它一个人,我看着它走到那块黑色的石头前,缓缓坐下,他靠在那里。我在他旁边的树上,这里无疑是一个遮阴的好地方,这里也让一切清晰显露。

    鸦氏纪年1782天

    当你独自一人时,总会忘了痛苦是什么滋味的。我在泥土旁衔起一根淡黄色的发丝,带进了我的家中。在阳光下,它是会发光的,我看了很多次,很美丽,现在我拥有它,我的家会变得很惹人羡慕吧,艾里言也会开心吧。最近他总是很沉默,但我们都喜欢漂亮的东西,不是吗?

    希望你理理我,艾里言

    鸦氏纪年1852天

    艾里言死了,他的病非常严重,他一直很虚弱。

    我以为他可以再和我呆久一点的。

    我好想也要变得和他一样虚弱了。他是因为疾病,而我是思念。

    上帝啊,请听听艾里言的话吧,他孤独太久了。

    艾里言,请明白,我仍在爱你。

    鸦氏纪年1943天

    时间过去很久了,我在这棵树下听到了所有。

    拾爱,大概也没想到她的倾诉真的有人在听吧。

    克连公爵的死不是意外。事实上,是伊丽莎白也就是拾爱将它置于死地的,因为他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他将他们的女儿害入地狱,而他却什么事情也没有。伊丽莎白作为一个母亲,母亲总是很伟大的。凑巧的是,克连公爵这次要通过假死逃过一个罪行。这个罪行,只针对他一个人。于是没有人去怀疑伊丽莎白。现在,伊丽莎白要去告别。她要和女儿远走他乡,逃离这个是非之地。

    原来这里是个公墓,破败充满腐朽气息。

    这里从来不是我们自己的家园。无论哪个地方,皆是为万物而存在。

    我了解了一粒种子的历程,就是春夏秋冬,是四季殷始。

    鸦氏纪年2000天

    我想说拾爱在脱离了我自己的意思后竟也如此适合她。拾的不是旧物,而是属于自己的毫无杂质的爱。只是拾起前仍需寻找,可我们愿意花时间和心思去寻找的,因为爱无可替代。

    朋友,祝你幸福啊。

    我终究没有将这篇文章公布出来,我想这会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来自一个普通的工作者